公安部副部長:公安處置突發暴力要用槍
|【博聞社綜合】針對近期各地發生多起公安遭襲擊死亡事件,公安部副部長黃明17日在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公安民警在處置突發性暴力事件時,要依法履行職責,依法使用槍支,既全力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又切實保護自身安全。
黃明表示,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處置涉槍涉爆等嚴重暴力犯罪、個人極端暴力犯的技戰術實戰演練和實戰技能培訓,配足配齊必要的防護裝備,著力提升現場處置能力。
黃明介紹,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全國持槍、爆炸犯罪案件連年持續下降。但必須清醒看到,槍爆犯罪具有長期性、隱蔽性、頑固性、反復性等特點,緝槍治爆工作面臨新情況、新問題,任務依然繁重艱巨。
黃明要求,要堅持主動發現、主動進攻,注重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全力開展打擊制販、走私槍爆犯罪攻堅戰,追源頭、搗窩點、摧網絡、斷銷路,建立完善信息搜集研判、線索核查、案件偵辦深挖等工作機制,力求打得准、打得深、打得狠。
要集中整治案件多發、管理混亂的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及網上重點空間,切實加強對槍爆物品流通關鍵環節、通道的查緝管控,全力鏟除槍爆源頭隱患。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堅決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