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本土确诊546例 扬州市卫健委主任等12名干部被处理


【博闻社】据江苏省卫健委最新发布,8月14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8例(均为扬州市报告,其中来自集中隔离点17例、居家隔离1例),3例为轻型,15例为普通型。

7月20日至今,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796例(南京市235例,淮安市12例,扬州市546例,宿迁市3例)。累计出院本土确诊病例56例。

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756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740例(轻型139例、普通型558例、重型26例、危重型17例)。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例,其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7月28日至今,扬州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46例。以棋牌室、核酸检测点为核心场景的多条感染链使得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快速蔓延,甚至出现多代感染者。

据江苏省纪委监委8月13日消息,因疫情防控不力,扬州市常务副市长、副市长等4人受处分。

8月14日,扬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经扬州市委批准,扬州市和相关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包括市卫健委主任在内的12名干部被处分:

赵国祥,扬州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不力,对基层监管指导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丁明哲,邗江区政府副区长,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叶浩,广陵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彬,广陵区卫健委主任,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

吴德裕,广陵区湾头镇党委书记、广陵新城党工委副书记,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湾头镇党委书记、广陵新城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李家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党工委书记,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陆春军,邗江区双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姚义龙,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彬,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履行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到位,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黄玉春,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党委委员、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履行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嵇鹏程,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四季园派出所副所长,履行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

汤亮亮,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梅岭派出所副所长,履行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梅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北京日报/江苏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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