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充值:郭伯雄胞弟郭伯权遭起底

红圈者为郭伯权
红圈者为郭伯权

【博闻社综合】日前博闻社独家报道了中共中央决定将涉严重违纪违法的前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公开处理,移送军事检察院的消息。媒体对郭伯雄家族贪腐的报道随即而至,其中以对郭伯雄的胞弟郭伯权在任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期间的贪腐渎职行为的起底最为关注。

中国官方电视台央视专栏节目《焦点访谈》在近日披露了郭伯雄胞弟郭伯权主政的陕西省民政厅违规挪用9,000万元公款,其所属救灾中心部分被改建成住宅并“贱卖”给干部,还有一部分则改建成酒店牟利。曾有媒体引述知情人士话称,郭伯权曾被巡视组当面指出有关问题。

在节目里,由陕西省民政厅提供的资料显示,民政部于1998年下达建设陕西省救灾中心综合楼项目,但是民政厅却延迟至2005年才开始动工,并以解决救灾中心职工住房为由,擅用救灾中心部分土地改建经济适房。然而,根据大陆规定,经济适用房应以中小型单位为主,中型单位控制在80平方米,小型单位则在60平方米左右,并销售给住房困难职工。可是,陕西省民政厅擅自改建的经济适用房,最小面积达100平方米,最大的更是有200平方米,并以每平方米均价2,500元的低价销售给机关干部。

直至2007年,救灾中心综合楼在剩余土地开始动工,省民政厅挪用3项专项资金近9,000万元。其中,省民政厅曾以6,000万元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在综合楼兴建荣誉军人养老康复中心,但入住者却没有任何荣誉军人;后来又以2,000万元社会募捐资金,以及约967万元扶贫周转金,建设仓储设施。

从央视的《焦点访谈》的节目中可看见,官媒的记者走访该幢综合楼,发现只有一个30平方米的房间摆放市民捐赠的物资,综合楼侧面的一幢8层附属大楼内,则有二、三十间库房,但是从地上积累的灰尘来看,似乎很少在使用。对于此情况,陕西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调研员也承认,从库房建成到现在,绝大部分没有使用过。此话恰恰也从侧面影射出,仓储中心从没有发挥过国家民政部门的制定功能。

从今年5月27日开始,陕西省民政厅挪用近9,000元救灾款项的消息引发坊间和外界的热议。为此有评论甚至直截了当的指出,郭伯权作为民政厅厅长,应该引咎辞职。然而,在5月29日,中共中纪委监察部刊物《纪检监察报》忽刊文,题目为《遏制伸向救灾资金的‘黑手’》的文章,文中指出,挪用救灾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必须严惩。

这近九千万救灾款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陕西省民政厅显然已经不仅仅是违纪,而是触犯了法律。有分析认为,作为厅长的郭伯权,对于该厅严重挪用救灾款的情况一定是知情的。分析称,有些款项若不是郭伯权亲自拍板又何以能顺利将“项目”实施呢?所以,郭伯权难辞其咎,并应该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其实,根据陕西省委巡视组的通报和媒体的报道中不难发现,郭伯权政下的陕西民政厅,不仅存在挪用巨额救灾款的违法乱纪行为,而且管理极为混乱。公众在对挪用救灾款一事怒气冲天的同时,也不禁要问:郭伯权是如何治理民政厅?而他又是如何当上民政厅厅长的?

面对上述的疑问,也绝非三言两语就说细致道清楚。但是,不可忽略的是郭伯权的哥哥郭伯雄曾担任中共前军委副主席,对于这一层“关系”是否为郭伯权的仕途形成了一道便捷的道路?

况且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陕西档案信息网发布的郭伯权详细履历显示,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郭伯权担任陕西省礼泉县赵镇党委书记时,曾到解放军西安陆军学院军事指挥专业学习了三年。这段军校经历,在官场中并不多见。

如今,中纪委刊物所刊相关文章显示,郭伯权已经不是引咎辞职就可以全身而退了,而是必须就该厅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习近平曾经说过,反腐上不封顶,不管涉腐者权力有多大、级别有多高、后台有多硬,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绝不姑息。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从刑事证据收集的角度上看,起底陕西省民政厅厅长郭伯权的贪腐,必然牵涉到郭伯雄与郭伯权之间的不干净的关系,以此作为依法处理郭伯雄的证据是常用的侦查手段。同时,他还认为,假设在处理郭伯雄案件的问题上不是遇到来自人事或者是证据上的困难,现在才抛出郭伯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类似郭伯权这种渎职的行为在中国比比皆是。核心的证据应当是郭伯权与郭伯雄之间的内幕交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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