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超1.1亿被判无期 妻子儿女曾靠茅台酒获利2.3亿


【博闻社】2021年9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袁仁国受贿案,对被告人袁仁国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袁仁国受贿205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妻子儿女曾靠茅台酒获利2.3亿

茅台出厂价和市场实际零售价之间巨大的价差,意味着经销商有巨大的利润,这正是袁仁国的“寻租”空间。

2020年年初,反腐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在央视播出,专题片中提到了袁仁国的案情。

袁仁国,茅台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从一名酿酒车间工人一步步成为一把手,随着职务的提升,他开始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批专卖店、批“后门酒”搞政治攀附,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

同时,袁仁国靠“批酒”谋取巨额私利,自2004年以来,仅袁仁国妻子和儿女违规经营茅台酒就获利2.3亿余元。

一大批经销商、供应商也千方百计和袁仁国拉关系、搭人脉,大搞利益输送。袁仁国办公室外的走廊,曾经每天门庭若市。

贵州省纪委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刘勃介绍,有个经销商为了讨好袁仁国,送给袁仁国一个定制的5公斤金鼎,上面还刻了一句诗“酒冠黔人国”。为了讨好他,经销商给他做金鼎时特地把里面的“人”就换成了袁仁国的“仁”字,即“酒冠黔仁国”。

2019年5月,袁仁国被“双开”。“我知罪、认罪、悔罪,我希望通过我的事情对茅台集团的整改提供一些制度上的反思,从制度上铲除腐败的土壤。”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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