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发“修例风波”的杀人嫌犯陈同佳未赴台自首 香港保安局:主导权在台

【博闻社】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潜逃回香港的疑犯陈同佳,因洗黑钱罪在港服刑出狱近两年,至今未兑现其愿赴台自首的承诺。潘晓颖的母亲10月18日再次通过媒体发放录音,要求陈同佳履行承诺,赴台投案。

潘母称,她将于20日早上11时,在香港政府总部门外召开记者会,并邀请保安局长邓炳强、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陈同佳及其父母等人出席。潘母提出,希望当面问个明白,并要求陈同佳即场致电投案。据悉,协助陈同佳的管浩鸣已回应指,陈同佳已知道有关邀请,但不会出席,他并未交代不出席的原因。

据《明报》报导,潘母表示,台湾政府早已公开投案的联络电话,并给予香港警方、管浩鸣、陈同佳及其父母,但陈同佳一直没有投案,“还诸多借口,有电话他们又不去打”。

潘母说,周三会准备一个电话,当中有投案电话号码,“给杀人凶手陈同佳,当全香港人面前即场打这个电话投案”,正如他出狱当日,在管浩鸣牧师陪同下当着全香港人面前许下会投案的承诺。

潘母说,早前表示很害怕会遭陈同佳杀害,认为需要警方保护,但至今警方未联络或关注其人身安全。报导指,陈同佳出狱后的监护人管浩鸣回应称周三不会出席。他说,“相信大家都清楚台湾方面暂时不同意签发入境证给(陈)同佳回台自首。台湾律师在早前已代表同佳向有关部门表示回台自首的意愿,暂时未有进一步消息。”

《明报》向港府保安局查询局长邓炳强周三是否会到政总与潘晓颖母亲对话,局方称稍后会回覆潘母。据港台报导,港府保安局亦指,香港现时没有法例容许政府强行将陈同佳送到台湾,现时解决事件的主导权在台湾当局。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港府已多次指出香港现时没有法例容许政府强行将陈同佳送到台湾,港府一直希望陈同佳可尽早赴台承担法律责任,现时解决事件、批准陈同佳赴台的主导权在台湾当局,只要台湾当局批准,双方警务单位便可展开行程安排研究。

发言人表示,司法协助从来不是接受通缉犯投案的先决条件,台湾当局已掌握案件的主要证据,绝不应、也不需要以司法互助作为接收陈同佳的前提,只要台湾当局不再政治操弄、推诿卸责,容许陈同佳赴台,案件便能得到了结。

据港媒此前报道,陈同佳涉嫌在2018年赴台旅游期间杀害同行女友潘晓颖,2019年4月他在港承认4项洗黑钱罪名被判刑,同年10月获释。他在获释当天向潘晓颖家人、父母及社会致歉,表示会回到台湾自首、受审及服刑。陈同佳出狱后,一直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内。10月13日,他被爆已离开安全屋,迁往远离市区、位处深山的地方。管浩鸣证实陈已离开安全屋,至于他赴台则“没有新消息,要等台湾通知”。

法广/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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