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32国取消对华“普惠制”关税优惠政策 仅澳大利亚等3国保留

【博闻社】自2021年12月1日起,中国海关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等32个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这是今年10月底,海关总署发布的一则《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84号公告)的核心内容。这对中国很多制造型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事关重大,因为其背后是32国取消对中国出口商品的普惠制待遇,即将中国视同发达国家进行贸易,不再给予普惠制关税优惠。

有外贸专业人士分析称,32国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暂时会让一些出口企业失去关税优惠,带来一定的压力。

据业内人士介绍,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普惠制(GSP),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自1978年普惠制实施以来,先后有40个国家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其中大多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如欧盟成员国及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中国也积极利用普惠制扩大向发达国家的出口,在外贸增长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世界银行(WB)标准中国不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为此,多个普惠制给惠国在近几年陆续宣布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给予过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的40个国家分别为:欧盟27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芬兰、奥地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马耳他、斯洛文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英国、欧亚经济联盟3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耳其、乌克兰、加拿大、瑞士、列支敦士登、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

从12月1日开始,仍然保留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3国。

中国海关总署称,普惠制不是永恒,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发达国家必然会取消对其普惠制安排,“我国从多国普惠制‘毕业’,也证明了我国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具备一定的竞争力。‘毕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意味著一种‘成熟’”。

北京青年报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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