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新增本土确诊80例 浙江绍兴出台追责问责“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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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据中国国家卫健委网站,12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1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1例;本土病例80例(浙江74例,其中绍兴市55例、宁波市14例、杭州市5例;内蒙古5例,均在呼伦贝尔市;陕西1例,在西安市),含2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浙江)。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绍兴发布”微信号信息显示,12月12日晚间,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截至12日21时,绍兴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7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其中上虞区确诊病例105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越城区确诊病例2例,目前108例病例均在市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另据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自12月11日13时起,对进出上虞区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县乡道公路、村(社区)道路、车站、水路等出入口实施交通全面封控。封控期间,除国计民生、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必需的保障类车辆、人员外,禁止其他一切车辆、人员进出上虞区域。
绍兴出台追责问责“十条”
13日早间,“绍兴发布”微信号发布疫情防控追责问责“十条”规定。
为全面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各方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疫情防控工作中相关追责问责的通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具体内容有“十条”:
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命令、指令、任务交办单、督办单,在执行部署要求时搞变通、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的;
二、“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措施不力,“守小门”不严的;
三、对密接、次密接人员知情不报告,排查不精准,管控不到位,转运不得力,隔离不规范的;
四、核酸检测力量统筹不合理,动员组织不及时,现场管理混乱的;
五、防控物资供应不充分,民生保障不力,市场秩序维护不到位的;
六、对新冠肺炎患者组织医疗救治不及时的;
七、制造、散布、传播有关疫情防控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八、处置社会矛盾、风险隐患不力的;
九、对督导指导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相关问题反复出现的;
十、不服从组织安排,耍特权、搞特殊的。
对存在上述情形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照权责一致、失责必问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国家卫健委网站/绍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