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成员国首次达成保护海洋生物国际条约


近日,联合国成员国首次就一项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统一条约达成一致,这是保护地球上大片地区的转折点,此前这些地区的保护工作因混乱的法律拼凑而受阻。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通过发言人发表声明,对各国代表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就一份历史性的海洋协定条约达成一致予以赞赏,并称这将确保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古特雷斯强调,这是多边主义的胜利,也是全球努力取得的胜利,条约目的是要遏制当代和未来世代的海洋健康所面临的破坏性趋势。

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于 1994 年生效,当时海洋生物多样性还不是一个公认的概念。 条约协议结束了在纽约进行的为期两周的会谈。保护国界水域以外区域(即公海)海洋生物的更新框架已经讨论了 20 多年,但之前达成协议的努力一再停滞。

乔治城海洋生物学家丽贝卡·赫尔姆说,“我们实际上只有两个主要的全球公域——大气层和海洋”,虽然海洋可能不太受关注,但“保护地球表面的这一半对我们星球的健康绝对至关重要”。

皮尤慈善信托基金的海洋专家尼古拉·克拉克 (Nichola Clark) 在纽约观察了会谈,称期待已久的条约文本是“保护海洋的千载难逢的机会——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胜利”。

该条约将创建一个新机构来管理海洋生物的保护,并在公海建立海洋保护区。克拉克说,这对于实现联合国的目标至关重要。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会议最近承诺保护地球上30%的水域及其土地。

该条约还制定了对海洋商业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基本规则。世界自然基金会海洋治理专家杰西卡·巴特尔说:“这意味着所有计划在公海开展的活动都需要进行审查,尽管并非所有活动都会经过全面评估。”

包括海豚、鲸鱼、海龟和许多鱼类在内的一些海洋物种每年都会进行长时间的迁徙,跨越国界和公海。长期以来,国际理事机构难以努力保护它们,以及依赖渔业或与海洋生物相关的旅游业的人类社区。巴特尔还说,“该条约将有助于将不同的区域条约结合在一起,以便能够解决跨物种范围的威胁和担忧”。

条约通过后,如何实施将成为接下来的问题,且条约内容的正式采用也仍然悬而未决,许多环保主义者和环保组织都表示要密切关注。

由于商业捕鱼和采矿,以及化学品和塑料的污染,公海长期遭受过度开发。罗格斯大学生物学家马林·平斯基说,新协议是“承认海洋不是无限的资源,需要全球合作才能可持续地利用海洋”。

联合国新闻、美国之音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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