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第三国经济胁迫 欧洲制定新制裁工具
|欧洲议会周二(10月3日)通过了一项贸易工具,以保护欧盟免受经济胁迫。其背后的理念是,赋予欧盟国家以及欧盟一种可能性,防止受到第三国出于政治目的的经济胁迫。
欧洲议会在578票赞成、24票反对及19票弃权下通过“反胁迫工具法案”(Anti-Coercion Instrument,ACI),使欧盟在成员国遭到他国经济胁迫时,可采取贸易报复等集体反制措施,以“遏阻境外势力霸凌欧盟或其成员国”。法案预计未来数星期正式生效。
当有欧盟成员国遭别国经济制裁时,可以采取贸易报复、加征惩罚关税、进出口管制或限制投资等措施反制,可就引致的损失要求赔偿。议会新闻稿称,前述行为未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范之内,无法透过世贸的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因此欧盟有立法必要。当欧盟或成员国面对外国试图影响特定政策或立场的经济勒索时,法案作为最后回应手段。
欧盟委员会可以用4个月调查,若证实存在胁迫行为,首先会通过对话寻求停止胁迫,如果对话失败,并获成员国同意,欧盟委员会将用6个月时间,制定适当措施反制。
欧洲议会指出,“反胁迫工具法案”于2021年12月由欧盟委员会提出,背景为美国前总统特朗普执政期间,美国对欧洲施加的经济压力,以及中国与欧盟的多次对立。
这项法案还需经过欧盟另一立法机构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并刊登公报20日后生效。议会预期,欧盟理事会本月内就会通过。
欧盟自民党籍议员哈恩(Svenja Hahn)在投票前表示,”我们时代的冲突是专制与民主之间的冲突。向中国这样的专制政体有目的的建立起对其的依赖性,以便能将其作为武器针对企业或者欧盟国家使用”。她表示,欧盟必须能抵御这种胁迫。
社民党籍的报告作者朗格(Bernd Lange)日前也解释说,“我们为可能实施的制裁制定了一个多样的工具箱。其中包括传统的关税措施,也包括限制市场准入、出口限制措施等”。
德国之声报道称,尽管该法案是针对所有第三国,但立陶宛和中国之间的争议有可能是制定该法的推动因素。
台湾驻立陶宛代表黄钧耀今年6月曾表示,新法推出后,欧洲的对华政策与G7走向一致,显示更多民主国家合作形成反中国经济胁迫联盟。
德国之声、看中国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