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天主教徒卷入同志游行

【博闻社综合】同志游行昨在微雨中起步,9500人穿黄衣,挺身撑同志,人数创历年新高。对此,香港天主教内部表现不一。

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汤汉枢机日前发出牧函,就举行在即的区议会选举提出投票指标,指信徒应考虑候选人对性倾向歧视条例的立场。平机会主席周一岳回应指,尊重汤汉立场,但现时环境复杂,将宗教拉入选举做法不明智。他指曾研究各地性小众平权状况,并不会因立反歧视法而致社会不稳,且反歧视立法并不等于同性婚姻,有必要厘清。

參加遊行的天主教同志信徒強調,天主愛人不歧視。(图片:美聯社)
參加遊行的天主教同志信徒強調,天主愛人不歧視。(图片:美聯社)

有天主教徒不满汤汉的言论,挺身反驳;天主教同志信徒互助小组成员Bernardette强调,天主爱人不歧视,教理中清楚指出要避免对同性恋者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视。该等制造道德恐慌的策略,打压争取民主及人权的教会中人,这些人因同时重视反性倾向歧视,就被打成违反教义,「只会令当权者得益」。

被汤汉不点名批评的香港基督徒学生运动三名成员现身游行,执委Nicole透露,过去曾因参加同志游行上传照片到facebook,被教会中的长辈发现,告诫她若坚持支持同志,就不适合继续参与聚会。她自此离开有关教会。

基督宗教对于性倾向议题、同性恋或同性间的性行为有各种不同的神学观点。不同教派的教会立场有所不同,从认为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是罪,到圣经容许这样的性行为。即使同教派内,教堂或个人可能彼此持守不同观点,甚至和教派立场相反。

《圣经 利未记》18:22:“男人不可与男人同寝,像与妇女同寝一样。这是可憎的。”20:13:“男人与男人同寝,像与妇女同寝一样,两人都做了可憎的事,必须处死。他们要自行承担丧命的血债。”。

传统教派依此而称同志为罪恶,原因是,如果人们在诠释这两段经文时,乃是按照它们的字面意思、自然意思,就会有个结论:男人与男人有性行为是“可厌恶的”罪,要从上帝的子民中开除、必须被处死。

利未记 18:6-27 列出5种可憎的行为:(1)与近亲乱伦;(2)奸淫或婚外情;(3)献孩童为祭;(4)同性恋;(5)人兽交。 同性恋跟乱伦、奸淫或婚外情、献孩童为祭和人兽交在神眼中仍然是罪。 这些可憎的行为使人生病或死亡。 因为这些行为败坏社会与家庭。 现代社会对这些事苟同,可是这些事在神眼中仍然是可憎的。 如果有人认为这些是可取的,只是他没有按照神的标准来判断是非。

而已退休的Fuller神学院伦理学教授Smedes认为,这段传统被拿来反对同志的经文必须透过对上下文的了解重新被诠释。这段经文逻辑前提所谴责的人,是一群不感谢真神、不荣耀真神,反倒去敬拜假神、并在仪式中进行同性性行为的人,这与当代对同志的定义与认知完全不同 。也就是说,保罗谴责同性性行为是因为这些人的性对象是庙妓(男性与男性庙妓、女性与女性庙妓),保罗反对这种性行为因为这违背了基督信仰的教义—偶像崇拜 。并且,当代保罗所认知的同志,与所说那些从事同性性行为的人,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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