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陈红与前夫李军的狗血大戏

7197ceb7jw1etkzb22cuoj21ce0vo11w【博闻社综合】“找点儿空闲,找点儿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一曲《常回家看看》让歌手陈红红遍大江南北,这首歌也成为历届春晚最著名的歌曲之一。2001年在事业的高峰期陈红选择隐退,与北京亚之杰投资集团董事长李军低调完婚,一年后儿子达达出生。

陈红在接受采访提及与李军认识过程:“我和爱人是邻居,算是马路相会吧!我们相识于1996年,经常在高速入口碰到,当时我还没那种意识,但他是个有心人。天黑的时候跟着我的车把我送到我住的地方,三四年的时间都这样暗中保护。他追求我,直到1999年才明确恋爱关系。”

陈红在回答“工作那么忙有时间带孩子吗”问题时是贤妻良母式的回答:“孩子都是我一手带大的,带孩子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除了工作,我的时间都给了孩子和家人。儿子达达9岁了,上小学,我都要接送他上学。孩子一定要和父母在一起,和老人在一起的孩子长大会有一种缺失。”

陈红幸福生活的表象在2013年被完全打破。2013年8月,李军强闯女主播沈星位于香港的寓所,疑似与其怀疑沈星在屋内藏“第三者”偷腥有关,随后李军因涉嫌爆窃及藏有禁制性武器被拘留,被警方带走时嘴里还大喊“她花了我一千万”。应沈星的要求,香港高等法院于去年9月向李军发出禁制令,禁止他再进入女方在香港、北京的寓所及办公室范围,去年12月李军因遵守行为获律政司的“放生”。而本月12日,沈星再度控告李军藐视法庭,指其不断致电发短讯滋扰并恐吓。后李军在缺席庭审的情况下,被判入狱6个月、缓刑2年,并需赔偿10万港币(约合人民币8万元)。

2014年据陈红经纪人透露,陈红和李军在北京办妥了离婚手续,两人系和平分手,没有财产纠纷,儿子达达由陈红一方抚养。

峰回路转,6月29日,陈红被前夫李军诉至法院。在诉状中李军质疑陈红以军人身份经营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两人在离婚前签订的有关亚之杰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除了起诉陈红之外,李军还撰写了一篇名为《我用二十年的血与泪”成就”了军旅女歌手首富-陈红》的文章,文章中李军自曝与陈红婚姻期间发生的诸多问题。李军在文中称陈红的信用卡每月都会消费50万左右,都会由他来还清,并称自己曾送过陈红过亿元的房产。文中还提到说陈红为了青春去做了整形,并婚内出轨整形医生。李军还称自己与陈红其实已经于2008年就开始分居,两人已经是事实上的离婚状态,只是没有经过司法程序。最后李军在文中指出两人的离婚是陈红策划的一场占有其财产的阴谋,陈红非法伪造股东会决议签名,夺走了李军的事业,将他的资产全部侵占,还指使其弟陈军和社会人威胁、恐吓李军的家人。

随后李军也发表了第二篇文章,这篇文章则是一份维权声明。李军起诉称,他与前妻陈红离婚后,于2014年3月3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书》,李军将其名下北京亚之杰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亚之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亚之杰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股权的50%转让给陈红。李军在诉状中指出,双方订立合同时,他忽视了陈红现役军人的身份。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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