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强奸上访被拘 丈夫砍死强奸者被判无期

曾秀回家
曾秀回家

【博闻社综合】因认为妻子受胁迫被同村邻居冀鹏3次强奸,报案后冀鹏却被先抓后放,此后夫妻进京上访,回来却被公安拘留,河北省涞源县一农民毕志新在找冀鹏要说法时将冀鹏杀死。记者22日获悉,毕志新一审被保定中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冀鹏亲属14万余元。

毕志新妻子曾秀称,2014年农历六月十八早上,她乘坐邻居冀鹏的面包车时,被其拽进山里强奸,并威胁“敢说出去就杀我孩子”。冀鹏此后又在2014年农历的六月底、七月初,强奸了她两次。不过,最终事情还是被毕志新知道了。双方开始交涉如何解决此事,谈及赔偿问题,“冀鹏先说赔5万元,后来说拿不出来,谈到了3万元,结果一分没赔。”

2014年8月30日,毕志新夫妻向涞源县公安局报案,称曾秀自2014年7月份以来,先后3次被冀鹏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强奸。次日下午,涞源县公安局将冀鹏刑拘,9月4日到期后,羁押期限延长至9月7日,“9月7日是因冀鹏羁押期限届满,该案尚未办结,需要对冀鹏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我们才向冀鹏发出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将其释放。”

对于既然已经认定冀鹏涉嫌强奸,为何没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疑问,涞源县公安局负责该案侦办的一负责人称,其已将该案报涞源县检察院批捕,但涞源县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一直未下通知进行批捕。

2014年9月4日上午,涞源县公安局带领冀鹏前往涞源县与灵丘县交界处驿马岭山上及南关村小树林辨认现场时,冀鹏曾作出有罪供述。冀鹏在供述中称,自2014年7月份以来,其在这两处先后3次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与曾秀发生性关系。

由涞源县公安局制作于2014年12月22日的《起诉意见书》显示,该局已认定冀鹏涉嫌强奸。这份致涞源县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显示,冀鹏涉嫌强奸一案,经依法侦查查明,其以威胁恐吓的方式与曾秀强行发生关系,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然而,毕志新夫妇对该份《起诉意见书》并不知情,“我们数不清多少次到公安局问情况了,他们总说没证据,”曾秀称,如果其知道自己被强奸一事有进展,她和毕志新便不会到处上访喊冤了。

据了解,毕志新、曾秀夫妇还曾因上访被拘留。由涞源县公安局向两人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涞源县公安局在2015年1月13日对两人作出为期10天的行政拘留,原因是其曾在2015年1月2日、1月11日、1月12日到北京非信访接待场所扰乱社会秩序。

毕志新对该事一直没得到解决而不满。2015年2月5日23时许,毕志新携镰刀、菜刀前往冀鹏家复仇。在冀鹏家附近,毕志新与冀鹏相遇,两人发生厮打。毕志新持镰刀砍击冀鹏头、面、颈部及四肢数刀,后又持菜刀砍击冀鹏头、颈部数刀,致冀鹏死亡。经法医鉴定,冀鹏符合失血性休克死亡。

该案审理中,毕志新辩护律师刘昌松认为,毕志新杀人是因为冀鹏具有重大过错,因为妻子被强奸,举报后又得不到解决,毕志新才义愤杀人,应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但是,该辩护意见未被保定中院采纳。据了解,刘昌松仍将担任毕志新案二审辩护律师,并称将全面免除律师费及出差住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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