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招清理數萬掛名協會官員 至少含百名部级高官
|【博聞社綜合】民政部新近发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該招變相斷絕了官場退位官員任職各種協會的後路,将会有数万名在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党政领导被清理出去。其中至少逾百名退休的部級高官要從各種協會退出。
查阅中国行业协会商会官网发现,“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协会”,仅官网公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就有106个,多数行业协会商会都有现任或退休部级领导“挂名”任职,有的还多达10余人。新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更是明确提出,要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进行一次性清理。
事实上,由于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的需要,一些行业性协会、商会在邀请知名社会人士担任会长、理事长的同时,也会安排一些党政领导担任或兼任常务副职、秘书长,主持会内日常的行政事务。比如在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便是由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兼任的。
有的协会领导,曾经在党政机关任职,还没到退休年龄,就转到协会工作,依然保留着行政级别,比如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她曾在国家商业部等部委担任过处长、副司长,协会创办之初,她是兼职,此后逐渐成为专职。
还有的协会,在会长副会长之下,还设有厅、处、科,跟党政机关一一对应,同时可参照公务员标准自行任命干部,一旦有工作需要,他们可以平行调动,进入党政机关。
更为普遍的情况是官员退休之后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是安排退休高级领导干部的重要途径。针对这一情况,《办法》特别规定,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经审批获得兼职资格的退离休干部,不得在兼职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其他额外利益。对照这一规定,规范任职的“样本”当属中国商业联合会原会长张志刚,这位商务部原副部长2005年60岁“退二线”,后到全国政协任职,2010年65岁时进入商会。
随着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推进,许多原先由政府承担的职能逐渐为行业协会商会所替代,部分审批权力无疑也将交至协会商会手中。如果依旧使用庞大的行政机构来维持运行,势必让这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二政府”、“红顶中介”和“权力掮客”,改革也将因此失去意义。
更为令人担心的是过度行政化带来的腐败问题,《检察日报》11月3日报道,有的行业协会染上了“隐性权力腐败”。比如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沈广利用开办各种展会的名义,私自截留会展收入、侵吞会员参展费,共贪污协会公款1200余万元;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常务副会长李荣飚,将其侄子安排在协会做出纳、将亲朋好友安排在办公室任主任,其非法收受的1500万元赃款大多数都是通过协会开发票、做账,实际上把协会当成了转移受贿赃款的“中转站”; 深圳市自卸车协会执行会长黄恒律,为了减轻自卸车带来的环保处罚问题,先后多次向南山区环水局监理所监察二队队长和南山区环水局监理所所长李峥行贿。
《经济观察报》5月27日发表文章提及“退休高官多处任职”情况。文章指出,不少干部离退休后都想在社会中继续发挥作用,这是人之常情,国家也应当支持。但要有一定的政策规范。中央提出八项规定后,各个方面要求空前严格。
中组部近来对离退休官员在各类社会团体组织中任职兼职作出了明确规定,只能在一处兼职,且不得领取工资补贴等报酬。但是,当前不少智库、研究会、促进会和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中,退休高官多处任职现象仍很普遍。有的人任职几个甚至十多个,有的在多处任职中还是一、二把手,有的还是智库机构的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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