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記者高瑜終判五年監外執行

【博聞社綜合】曾因支持八九民運遭中國關押的中新社前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北京市高級法院今(26日)二審宣判,改判有期徒刑5年,比一審少2年,另剝奪政治權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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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代表律師表示,法院依然判高瑜有罪,惟
有期徒刑年期由一審的7年改為5年,維持剝奪
政治權利1年,此係終審判決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當地時間傍晚發布訊息指,法院認為高瑜患有嚴重疾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依法決定對高瑜暫予監外執行,意指高瑜可脫離長達一年多之牢獄生活。

據悉,高瑜曾於10月3日凌晨在看守所內心臟病發,經7日點滴治療,至10日病情始有所緩解。過去一年多來國際社會亦不斷呼籲中國政府釋放高瑜。

高瑜現年71歲,其於今年4月一審判刑7年,高瑜當時表明上訴。今早大批警車及警員於法院外戒備,四周亦拉起封鎖線,車輛不可於法院外停留,戒備森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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