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敦促中國釋放郭飛雄

【博聞社綜合】美國國務院週一敦促中國當局釋放著名人權活動人士郭飛雄,稱上週其庭審「未按照國際上認可的正當程式原則來進行」,並以高瑜的案子呼籲中國履行在人權方面所做的承諾。

郭飛雄二審被重判6年。(照片:網路)
郭飛雄二審被重判6年。(照片:網路)

郭飛雄上週五被中國廣東地方法院判6年徒刑。郭飛雄本名楊茂東,在2013年8月被中國當局指控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原本被判刑4年,但上週五庭審時又被加上「尋釁滋事」罪名,加刑兩年。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伊莉莎白·特魯多(Elizabeth Trudeau)在週一(11月3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及郭飛雄被中國當局重判一事時說,「審判未依國際上認可的正當程式原則來進行。尤其令人不安的是在最後一刻增加新的指控,且未給楊先生及其律師對新指控進行辯護的機會。」

發言人表示,「我們敦促中國政府釋放楊先生。如果中國以監禁的方式來懲罰中國公民和平表達看法,那麼中國就無法達到其宣稱的構建法治社會的目標。」

上週,中國當局對高瑜洩漏國家機密案二審宣判,對患嚴重疾病的高瑜判處5年徒刑,監外執行。刑期比一審判決中的7年減少了兩年。

特魯多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高瑜的二審判決結果令人鼓舞,但美方對審判的不公開及有關高瑜受脅迫認罪的報導「仍表關切」。她說,美方繼續敦促中方履行其人權義務,包括嫌疑人在認罪時不應受到脅迫以及享有公正審判的權利。

(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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