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伯韬力挺同股不同权 认为香港金融创新不足

【博闻社综合】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香港证监会拒绝支持港交所“不同投票权架构”次轮咨询草案,上市公司商会新主席、“红筹之父”梁伯韬称,香港应考虑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吸纳同股不同权公司。他坦言认为香港金融、经济在蹉跎岁月,创新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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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股之父”,前百富勤主席梁伯韬

内地金融创新 较香港主动

“红筹股之父”,前百富勤主席梁伯韬,现CVC Capital大中华区主席的梁伯韬接受访问称,近年参与创投,看见内地创业、创新气氛都较香港主动,形容“内地人好渴求(hungry)”,而且融资渠道渐多,金融发展也较香港开明。他指出,内地不单设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也在寻求解决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变利益实体)无法A股上市的问题。

梁伯韬称,香港当年创业板在科网泡沫爆破后,监管机构未有重视发展,令科网企业在港未成气候。

他认为,香港不能再以吸纳国企上市为主,需要多层次资本市场,让市场容纳不同类型公司,“全球10家最大科网公司,4家都是内地,只有一家在港上市,是因为腾讯当时有盈利”,认为香港同时做好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懂得如何分析相关公司。

证监会以公众利益为由,逐点反驳港交所建议,梁伯韬也认为,港交所的建议不完善,但就从市场发展出发。

不应由证监会判断公司适合性

港交所建议高市值公司才可申请“同股不同权”,也加入“加强适当性”要求,梁伯韬称,不应“大细超”,也不应由监管机构自行判断公司的适合性,“不要想做(应由)市场做的工作,监管机构不会认识所有行业”,让市场发挥作用。

证监会早前咨询建议引入“负责任的拥有权(responsible ownership)”,建议基金投资股份,需适时与公司管理层会面、监察公司,上市公司商会副主席罗嘉瑞称,部分基金视野都以短期盈利为目标,有关建议不单令公司成本增加,也会变得短线操作,也可能增加公司不小心流出内幕消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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