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警微博称土改为造仇恨管理员被送司法
|
【博聞社綜合】6月30日,新浪微博认证为“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方微博”的“子洲交警”发布一则评价中国土地改革的微博,用违背常识的字眼“谋财害命、杀人越货、制造仇恨”批判土改,迅速引起网友的大量转发和质疑。
当日下午,微博即被删除,子洲交警大队深夜23时许通过官微致歉称“管理员责任心不强,随意粘贴复制所为,请广大网友原谅”。
法制晚报记者今日从榆林市子洲县委宣传部获悉,县纪委调查后将信息转发者苗某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6月30日14时55分,“子洲交警”更新微博称“65年前的今天,1950年6月30日,土地改革法公布实施”,但从第三句开始,微博内容笔锋一转,开始用“谋财害命、杀人越货、制造仇恨、道德崩溃”等字眼批判土地改革。并@了上级单位榆林交警和子洲公安的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