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博主鄞义林“诽谤总理李显龙”案被判罪名成立

明报

【博闻社】据报道,新加坡博主鄞义林诽谤总理李显龙被判罪名成立,必须赔偿15万新加坡元(约合68万余人民币)。这是作为新加坡总理的李显龙第一次控告一名博客主诽谤,并在审理过程中亲自出庭作供。

据《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李兆坚昨天(12月17日)发表长达73页的判词,其中称涉及国家总理诽谤案的赔偿额,一向都很可观,有些超过30万新加坡元,但以往的诽谤案,都没有涉及身份地位“一般”的答辩人。

鉴于鄞义林“相对较低”的身份地位,并考虑其他因素,法官裁定,34岁的鄞义林必须赔偿10万新加坡元的一般损害赔偿和5万新加坡元的加重赔偿。

去年11月7日,高等法院裁定,鄞义林在2014年5月15日,在署名“The Heart Truths”的博客中,发表了图文并茂的英文博文《你的公积金款项去了哪里?城市丰收教会审讯的启示》,这篇文章诽谤了李显龙。

李显龙的代表律师之前在估算赔偿审讯中说,过去涉及诽谤部长的案件,赔偿额都在10万到40万新加坡元。李显龙不仅是一国总理,也是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主席,公众对其诚信的观感可影响他管理公司的成效。

鄞义林是医务工作者。他表示,在惹上官非之后失业近一年,家境不佳,最多只可以赔偿1万美元。

法官在裁量的时候考虑了5个因素,包括:诽谤内容和严重性;双方身份地位;博客的浏览人数和鄞义林的自我定位;博文被传播的程度;鄞义林在案发之后的表现。

法官认为,这起诽谤案牵涉一个由国家管理、公民付款的养老基金,而且是针对政府领导人的指控,会严重打击个人诚信和信誉;而由于领导人担任要职,声誉对他们领导的能力和获得人民委托执政至关重要;而且鄞义林在向李显龙道歉之后,仍继续发表其他博文,并发电邮给媒体,说明他没有悔意,他还指李显龙提告是为了打压异见,或避免任何有关公积金的调查,加重了诽谤的严重性。

另一方面,鄞义林博客的浏览人数,以及他自我认定的“真理伸张者”的定位,不等于他在国人当中的身份地位,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可信度或他真正发挥影响力;涉案博文有至少3万7000多人阅读,虽然不少,但是在鄞义林被控之后才增多的,人们在阅读的时候,应该已经采取质疑内容的态度。

基于这些考虑,法官最终得出了15万新加坡元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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