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维稳:反恐法稍微弱化后门要求,强制推行实名制

大数据维稳

【博闻社】人大常委会网站正式公布了《反恐法》,相比去年公布的《草案》,正式法律稍微弱化了对后门的要求,但强制性推广实名制。评论指:挽留外资、加强国内管制,配合大数据维稳。

《反恐法》第十八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而《草案》中的要求是“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信和互联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预设技术接口,将密码方案报密码主管部门审查。未预设技术接口,或者未报审密码方案的,相关产品或者技术不得投入使用。已经投入使用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看起来是官方弱化了后门的要求。

《反恐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相比草案,实名制正在全方面推行。

《反恐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如果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以及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将面临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面临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反恐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如果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之后,移动运营商可能将停止为预付费卡的匿名用户提供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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