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國化”逃生:李波事件引發港人續期英國BN(O)護照潮

BNO

【博闻社】銅鑼灣書店老闆李波懷疑在香港被來自大陸“強力部門規避法律”擄返內地接受調查。該事件于最近觸發港人新一輪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亦即一般人所說的BN(O)護照)的續期潮,至於如何放棄中國國籍的討論,亦有所增加。香港明報引述移民顧問指,過去每年只有1至2宗針對BNO的查詢,但這個星期卻接到逾10宗,主要是查詢BN(O)的認受性及居英問題。

港媒報導說,李波事件引發BN(O)護照續期潮之際,中文大學學者沈旭暉早前亦在社交網站分享持有BNO護照的好處,形容它是真正香港人的身份象徵,而且是港人最後的“逃生門”。

報導介紹,所謂BNO護照,是英國與中國在1984年簽訂香港主權移交的中英聯合聲明之後,為了對港人前途的所謂道義責任的一個折中安排,BN(O)在1987年7月1日起簽發。護照持有人沒有在英國居留及工作權利,他們亦不是歐洲聯盟公民。BN(O)在1997年9月30日截止登記,身份終身有效,可終身續領護照。1997年回歸時香港有340萬人持有BN(O),護照目前有189個國家給予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優惠。

明報引述移民顧問關景鴻表示,本周一李波失蹤事件被廣泛報道後,收到有關BN(O)的查詢大增至每日約10宗,主要包括續期手續,以及居住權事宜,當中涉誤解,如有查詢人問“97年後出世可否申請”、“是否可持證居於英國或歐洲”。

報導引述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指出,只持BN(O)下放棄中國籍“風險很高”,如要退出中國國籍,先要有“外國人近親屬”或“在外國定居”等條件方有資格申請,由於BN(O)沒有外國定居權,未必可成功放棄。

另外,社會亦討論BN(O)持有者可得的保障。根據英外交部網頁資料,持BN(O)護照者權利包括可獲“英方外交層面的領事協助及保護”,但不能擁有居英權及歐盟公民身分。

法廣對此分析指出,雖然BN(O)持有人受到諸多限制,香港甚至有人譏諷它是英國二等公民的象徵,但沒有人想到,在所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一國兩制實施了接近19年後,香港人不少寧願做二等英國公民,也要想盡辦法“去中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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