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被重判19年 妻兒積蓄幾將用罄 且戰且走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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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聞社】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近日因「煽動顛覆國家罪」及「為境外提供情報罪」遭重判19年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12萬元人民幣及唯一房產。張海濤妻子並無收入,新生兒甫滿月,現雖仍於舊屋居住,惟不知法院何時將派人強制沒收,加以積蓄幾將用罄,銀行卡亦被沒收,母子兩人隨時恐面臨流離失所及斷糧窘境。
張海濤於2015年6月26日因「涉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遭抄家刑拘,當時其妻李愛傑懷胎6月。7月「被變更」罪名,官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其逮捕,遭關押近五個月後,罪名再變更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張海濤兒子迄已滿月,幼兒身體雖算康健,惟寅吃卯糧時日不遠。
張海濤於1995年赴新疆發展,其近年亦曾因於博訊網投稿,揭發新疆警察非法綁架拘禁經過、新疆「第一把手」張春賢記者會內容與事實相背而遭中共指為博訊記者。博訊網反對因發表作者文章而將作者定位為該網「記者」的做法,博訊網稱,按此邏輯,中共領導人亦為「博訊記者」之一,因博訊時常發表這些領導人的講話、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