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连法律专家也看不懂的判决书:奚晓明落马的前前后后

【博闻社综合】据中纪委网站今天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这条消息没有说明奚晓明严重违法乱纪的内容,但有消息指奚晓明的落马与山西首富张新明的贿赂有关。

张新明(1963年10月-),山西省太原市人,金业集团董事长,曾是山西首富。小名“二汉”,号称“三晋第一煤老板、山西赌王、山西地下组织部长”。媒体称其“涉黑、唆使杀人、骗贷、洗钱、巨额赌博、行贿、偷税,甚至操纵司法买官卖官”。2014年8月4日,张新明被中纪委带走调查,后来导致许多山西高官接连落马,包括于8月23日被调查的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和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张新明因此有了新的外号“省部级高官杀手”。山西前首富张新明

一位办理张新明案件熟知内情的司法人员曾经说过:“凡是与张新明搞上关系的,无论是官员还是商人甚至女人,麻烦很大”

如此看来,最高人民法院的二级法官奚晓明与张新明有交集?

严格意义上,奚晓明与张新明在生意上并无交集,张新明与奚晓明的相识离不开一个人拉皮条,这人就是奚晓明的下级、副省级官员、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

张新明在麻将桌上给左世忠起的外号叫左思钱,言外之意就是思想极左,却只认钱才办案。

前山西省高院院长左世忠
前山西省高院院长左世忠

为什么张新明有这种体验?据传,张新明给了左世忠上亿的贿款才嬴了百亿官司的一审。这个官司的判决书,可以名留青史!原因就是这是一份连中国资深法律专家都看不懂的判决。

事情的起源在于张新明与商人吕中楼的一起官司。

从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作为金海煤矿股东的吕中楼、沁和能源、阳城煤运、沁和投资、金海煤矿先后遭遇了也是股东的张新明及其关联人北京鑫业一连串的起诉。诉讼标的,均是要求作废当年签订的金海煤矿转让合同,归还股权。理由多是当年转让价格过低,不是原告的真实意思;或合同双方恶意串通,使得国家遭受了税收损失等等。要求吕中楼归还根据多份合同业已在2007年转让过户的46%金海煤矿股权。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称,这就好比张新明最初投资了一只“鸡蛋”,但无力孵化、饲养。后来,不断有战略投资者投资,张新明甚至彻底把鸡蛋卖给了他们。最后小鸡破壳而出,成长为一个即将大量产蛋的母鸡。这时张新明宣布,这只鸡全是他的。

这显然并不容易。因为《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合同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但是,这些官司张新明几乎全赢了。

张新明的理由,是一份《股权置换和债务重组协议书》复印件。吕中楼对协议上自己的签字表示异议,认为是伪造。

山西省高院一审判决,依据该复印件沁和投资返还张新明46%的金海煤矿股权。沁和投资和吕中楼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并向法庭提交了23份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也没有进行质证。

最高人民法院最后认定,由于沁和能源、沁和投资与山西金业、张新明之间整体合作框架下的一系列安排未能实现,双方的合作关系无以为继。沁和投资基于双方合作的总体安排取得了金海公司的股权,但山西金业一方在合作关系中未获得相应的利益,沁和投资亦不能证明其支付了合理的股权对价或者以其他权益进行了兑换,其结果为双方利益出现重大失衡,山西金业一方的合作目的无法实现。在此情形下山西金业一方请求解除《合作协议书》并要求沁和投资返还股权,符合公平原则。

该判决公布后,在法学界引发反响。

“如果煤炭不涨价,就没这个案子了。煤炭涨价了,才有了这个案子。”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认为,这个判决颠覆了十几项法律原则和制度,如果下级法院都效仿判决,大批合同都以价格卖低了、不公平为由解除,“法律关系就乱了”。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认为,“股权转让价格是由当事人决定的。财产既然可以赠与,那么即使以1元的价格转让股权,法院也没有权利干预。”

“这个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判决存在很大问题。”法学家江平认为,“《股权置换和债务重组协议书》是本案的一个关键证据,应当查清。最高法院判决说了半天,到底是真是假还未说清。在未说清的情况下,又说解除这个协议不损害双方利益,怎么能说解除这个协议对双方利益没有损害呢?这是不应该的。”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谭启平认为,围绕市值百亿元的金海煤矿股权之争的系列判决,将对市场经济发展造成冲击。这几年,房屋价格、包括跟资源有关的价格均大幅上涨。按照该判决,只要当事人事后认为当时价格卖低了,都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解除。

而吕中楼彻底对太原司法环境丧失信心,随即移民香港。

遗憾的是吕中楼也许根本无法知道他是怎样惨败给对方的。

为了这场几百亿元的官司,张新明可谓使尽了浑身的解术,甚至动用了真正幕后老板刘亚洲中将。

去年1月27日,在一次秘密的场合奚晓明称,在最高院民事庭审理张新明和吕中楼的案件期间,国防大学政委刘亚洲将军,多次给最高院院长周强写信,要求干预此案,要求最高院判张新明胜诉。

据奚晓明讲:“本来审委会已经有多数意见,胜诉方确实应该是吕中楼,而不是张新明,但咱这刀把子、干不过刘亚洲的枪杆子,要是判张新明败诉,刘亚洲就得把我搞到中纪委去,人家是太子爷,江主席、胡总书记、习主席也得给他面子,谁让张新民的对手不找后台呀”

奚晓明当然不会讲出全部内情。据广东省珠海市的军方人士讲:最近几年经常看到刘亚洲和最高院的副院长奚晓明乘坐军用专机来珠海,现在偶尔乘北京的私人飞机来珠海。他们来到珠海就和山西的一个姓张的大老板在一起,由大老板出资,在澳门运过来从巴西、委内瑞拉和欧洲挑选的雏妓,大约在13-14岁左右,有时候也从黑龙江和新疆那边空运来俄罗斯的小姐,他们一般都选择周末,来两天,在这里美够了,就回北京去。

什么叫享受生活?这就是享受生活。但是张新明看到香港出版关于王立军和刘志军的成功经验之一是把领导们嫖娼的记录搞到手中。在刘亚洲和张新明、奚晓明等人无论是群交和单飞的时候,张新明都要用暗拍机记录刘亚洲和奚晓明的床上戏在案。

刘亚洲不得不像当年保护北京“天上人间”的老板覃辉一样,保护自己另外的一个金主马仔——张新明。很多媒体都把“天上人间”说成是江泽民家族的生意,其实,“天上人间”的真正老板是刘亚洲。

舆论中的刘亚洲将军
舆论中的刘亚洲将军

奚晓明此时正是最高院分管民事二庭的副院长,对于这种案件奚晓明毫无疑问地选择了“听党的话”——在他的心目中,刘亚洲这个太子党就是党的化身。更何况山西省高院院长左世忠收受的上亿的贿款中还有自己的一份。

做个顺水人情既对得起党,也对的起人民币。

然而奚晓明没有想到的是,2014年随着张新明的被捕,毫无悬念地供出了奚晓明。至此奚晓明才真正浮出水面。2014年3月16日博讯首发《勾结黑社会:最高院副院长奚晓明被中纪委约谈》,一年以后中纪委收网逮住了奚晓明——十八大以后司法系统的首只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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