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红头文件虚构法条 遭网友吐槽

【博闻社综合】内地这些年,“红头文件”的确很多很滥,也诞生了很多奇葩。如湖南双峰的红头文件为犯罪嫌疑人求情、湖北公安的“公务用烟”、重庆万州某部门的“指定用水”……而最让人感到滑稽的是福建平和县2007年的一份“红头文件”:没有初中毕业证,办不了结婚证。可以说,“红头文件”大于国法、发文创收等事情,的确客观存在。这背后的乱象,亦可以用一句话来涵盖——“文山”高耸“权”为径,“红头”无穷“利”作怪。

今据法制晚报讯,近日海南省东方市林业局的一个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行政处罚,遭到各大网络论坛和当地BBS众多网友的围观吐槽。今天上午,东方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麦贤波向记者证实:此文件确系该局下发,这是具体业务部门和文字编辑人员出现的错误,该局一定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ba8f9158d3c490aa2c9d676a66d4a9df

这份文件文末显示的下发日期为“5月27日”,以“东方市林业局”名义核发,文件编号为“东林发(2015)9号”,行文抬头单位是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标题为《东方市林业局关于立即停止施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引用法律条款时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条第四款……”。

法晚记者查询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中央政府官网发现,我国1949年至今从来没有颁布过上述《通知》中所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法》”;

此外,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正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法律正文只有48条,全文共49条。

针对这份文件在网络上引起的众多网友吐槽和围观,东方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麦贤波向法制晚报记者解释称:“首先这份文件确系该局相关执法单位下发,错误也是具体业务单位和文字编辑人员犯下的,我们一定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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