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革命:港警務處要求5家傳媒提供警員暴力視頻及攝影師身份
|【博闻社】綜合港媒報道,警務處處長向高院申請「交出令」,要求5家傳媒提供七警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及曾健超被控襲警兩案,相關的未經刪剪片段和攝影師的身份。法院今早開庭處理。5家傳媒分別為無綫電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有線寬頻通訊,及電訊盈科媒體。
其中亞視沒有出庭。
報道說,無綫電視一方反對申請,其代表律師指,公司已把全部相關片段上網,再無其他片段可以提供。同時亦不會披露攝影記者的身份,指旗下攝影記者在近日旺角騷亂遇襲,更有人在網上揚言要襲擊無綫記者,故擔心交代身份會對記者日後採訪構成危險。
同時,無綫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亦向法庭呈交誓章,確認相關片段的真確性,表示除了個別涉及部份畫面因為太模糊而被刪剪外,片段基本上無剪輯。
同樣為答辯人的有線寬頻通訊,代表律師麥高義表示,警方其實已掌握大量證據,傳媒要保持中立,才能發揮監察的角色,不能輕易被執法部門利用,以免削弱公眾對傳媒的信任。他又指,涉及的新聞片段屬於有線新聞,雖然有線寬頻通訊是有線新聞的控股公司,但兩家是獨立運作,律政司的申請是找錯對象。
蘋果日報的代表則認為,法庭頒令會造成錯覺,令人以為傳媒一定要將有助檢控的新聞材料呈堂。
不過報道還說,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陳詞指,有關片段對案件調查有重大價值,又指若法庭不頒令提供攝影記者身份,控方或會另作申請,以取得攝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