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揭臺灣核武發展始末 臺國防部:循國際公約不擁核武
|
【博聞社】針對日本線上媒體《外交家》(The Diplomat)報導「1970年代美國2次阻止中華民國發展核武」一事,臺灣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臺灣已明確宣示,國軍遵循國際公約及政府政策,不生產、不發展、不取得、不儲存、不使用核生化武器,此立場不會改變。
《外交家》引述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一份國家安全文檔中的資料指出,臺灣發展核武關鍵及最高決策者,為當時總統蔣中正;中國於1964年於新疆成功執行核試後,觸動臺灣敏感神經,故而於1960年代末開始致力核武發展,數度自外國取得核技術及自行研發鈾濃縮技術。
1976年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曾向美保證不會發展核武,惟該文檔指出,臺灣於1977年曾違反安全防護規定使用核廢料,另一封文檔則揭露1978年臺灣已研發出可應用於核武的雷射鈾濃縮技術。美則早於1966開始便干預臺灣核武研發,惟待張憲義事件發生後,美才真正握有臺灣研發核武實據,強制關閉實驗室。
照片取自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