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被裁妨礙司法罪名成立

劉夢熊被裁定有罪
劉夢熊被裁定有罪

【博聞社】 香港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接受廉署調查期間,涉嫌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脅他們中止相關調查,劉因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法官今早裁定劉夢熊罪成。劉聞判神情錯愕。法官押後至下午12時30半再開庭。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法官先宣讀簡短裁決理由,指特首及廉政專員雖有權終止廉署調查,但運用權力與否則是另一回事。

就劉早前辯稱當時深信遭政治迫害,希望提醒梁白二人停止對他不合法的誣告,但法官不同意有關說法,指劉在涉案信件電郵用上威嚇字眼,為有意圖干預廉署調查。

劉夢熊在上午9時許抵達區域法院,在法庭外對記者引用「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譚嗣同詩句「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 」形容自己現在心情坦然,並不緊張。而劉的胞弟、女兒及女友何綺雲均有到庭。

本案去年10月在預審,到上月7日開審,控辯雙方本月初完成結案陳詞。根據《區域法院條例》,區域法院處理的刑事案件,可判處最長監禁刑期上限是7年,如被告不服裁決,可由裁決當日起計28天內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劉夢熊上月7日開審時否認控罪。控方當日指,被告因牽涉與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有關案件,於2013年1月8日被廉署調查及拘捕,翌日傍晚,被告指示他當時秘書朱雙利,分別向梁振英及白韞六發出2封內容相近的電郵。

被告在電郵中堅稱無辜,促請梁「同白韞六專員打招呼,請他(白)的手下慎之又慎。」劉又稱,若未有緊急制止廉署調查,將引爆政治炸彈。

控方在結案陳詞時指,劉去信梁、白二人,意圖明顯就是要求廉署中止對東方明珠石油的調查,他在信中強調與梁振英過去的交往及關聯以作威脅,表明若梁不答應便會引爆政治炸彈。

對於劉夢熊作供時辯稱一直所要求中止的是無證無據誣衊他串謀貪污的「不合理調查」,控方質疑「調查邊有分合理不合理」,何況劉如果覺得自己受查是被政治迫害,為何提出要一併中止對黃坤及其他人士的調查。

辯方聲稱本案情況獨特,劉去信梁振英並非要跟他拉關係及要梁還人情,劉只是深信自己因公開批評梁而遭報復,故希望梁能懸崖勒馬,停止對他誣衊。

至於將副本傳給白韞六,辯方辯稱並非如控方所指是以跟梁的關係施壓,他只不過想提醒白,不要讓廉署被利用作政治迫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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