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披露多起間諜案:案犯受訓回國潛伏軍中6年
|【博聞社】今日在廣州舉行的2016年廣東省國家安全教育展覽預展,披露了一批間諜案及網絡勾聯策反案件。透露軍事情報一直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高度關注的領域,大量案件說明在軍事領域的反情報反竊密鬥爭異常激烈。
展覽披露的間諜案顯示,唐某曾擔任輔警等工作,2009年在廣東省某部隊“軍人服務社”擔任送貨員。2005年,通過電話、網絡主動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勾聯,並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老撾站組建立網絡聯系,後赴馬來西亞接受間諜任務和培訓。
返回後在部隊潛伏6年,充當“觀察哨”,大肆攀拉策反多名部隊現役軍人,結成“情報網”,為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大量軍事預警情報,收取間諜經費20多萬元。經部隊保密部門鑒定,唐某向境外報送的情資含絕密級1份、機密級9份、秘密級7份。
佛山市中級法院以“為境外竊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95年出生的陳某琳是某船舶有限公司員工。2014年2月,一網名“BILLLEE”通過陳某某創建的QQ群“黃埔技工學校”與其勾聯,以提供報酬為誘餌,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廠的內部資料,並對船廠及周邊水域停靠的軍艦進行拍照、觀察和標注。
陳按對方要求,將該廠內部資料逐頁拍照後發送給對方,並持續對船廠周邊水域進行拍照、觀察和標注,有關情況及時報送給對方。陳某琳為此每月固定領取月薪3000元。廣州市國家安全局已以涉嫌“間諜罪”將陳某琳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訴訟。
展覽還公布了一批網絡勾聯策反案件。展覽說明稱,隨著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網絡情報竊密活動的敵情日益尖銳復雜,互聯網已成為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實施策反竊密的主要渠道。境外間諜以互聯網為平台,通過發送招聘郵件、刊登兼職廣告、搭訕好友等方式,以“高薪”為誘餌,大肆策反中國境內人員。
小學文化的江西贛州人曾某某,1994年起先後在汕頭多家制衣廠工作,後失業。2010年10月,曾某某在網絡上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策反,並接受其任務,並通過網絡先後在湛江、海南發展“下線”,結成“搜情網”,大肆觀測搜報廣東汕頭、湛江和海南三亞等地軍事預警情報,收取間諜經費人民幣20多萬元。曾某某被汕頭市中級法院以“非法向境外刺探、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2014年4月,一個自稱倫敦某媒體記者的間諜人員通過微信添加在汕頭經營糖果廠的陳某某為微信好友。境外間諜人員以他們報社可以提供待遇優厚的兼職工作為名對陳某某進行勾聯策反。
自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初,陳某某先後多次接受境外間諜人員的指令,到汕頭某軍用機場、軍港刺探,並向境外間諜人員非法提供軍事預警情報一批,獲利4萬多元人民幣。
2014年底,陳某某在新聞上看到有關向境外出賣情報獲利被批捕的新聞後,因為心虛害怕,於2014年12月初停止間諜活動,2015年3月,被國家安全機關強制審查。通過審查教育,陳某某主動交代了他從事間諜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2015年8月,汕頭市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陳某某做出行政處罰。
1991年3月出生的廖某某中專畢業。2014年11月,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嫌疑人“JANNY”通過求職QQ群與廖某某搭訕並加為“好友”,稱可以介紹工作,主要是拍攝湛江軍港停泊的軍艦舷號,並稱無需辦理入職手續,只需網上聯系。
廖某某按對方指令到湛江軍港附近拍攝並報送了相關照片,獲利1000元。2014年11月7日,廖某某在觀看了廣東衛視播出的專題片《警惕間諜》及媒體的相關報道後,向國家安全機關自首。此後廖某某積極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工作,有立功表現,受到國家安全機關的嘉獎。
據悉,2016年4月15日是中國2015年7月1日頒布實施的《國家安全法》規定的第一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廣東省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日在廣東省國家安全教育基地——廣州農講所舉辦2016年廣東省國家安全教育展覽預展,正式展期從2016年3月3日至4月20日。
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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