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组织质疑中国滥用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国2015年涉及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的起诉案件增加了一倍,反映政府进一步打压和平异议人士」
|【博闻社】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组织星期四发布声明,质疑中国近期多起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的定罪。声明说,中国2015年涉及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的起诉案件增加了一倍,反映政府进一步打压和平异议人士。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人大会议发表的工作报告称,各级法院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1084件,判处罪犯1419人。人权观察组织说,去年因这些相关罪名被判刑的有712人。周强没有解释判刑人数激增的原因,但他强调“加大对煽动分裂国家、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等犯罪的打击力度”。
人权观察组织的声明说,在2015年6月对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的镇压中,中国当局总共以“颠覆国家政权”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起诉了十几人,其中包括律师王宇、律师助理赵威、记者高瑜以及活动人士唐荆陵、袁新婷和王清营。
中国2015年的定罪率保持在99%。在120多万受审人员中,仅有1039人无罪释放。人权观察说,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罪名的案件很难在中国的法庭上辩护。因相关罪名被拘留的人员通常被单独监禁数月,并且被禁止与家人和律师见面,在庭审中被迫雇佣政府指定的律师。此外,中国官方媒体越来越频繁地播出因政治原因被拘留者忏悔认罪的视频。
中国去年7月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定义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人权观察组织指出,这一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不符合国际法。国际法要求对这类威胁做出明确详细的定义。
美国之音引述人权观察组织中国部主任理查森表示:“中国去年对危害国家安全和反恐的起诉增加了一倍,这更多地与国家打压异见人士有关,而非国家安全方面威胁。政府越来越多地迫害和平批评意见和受法律保护的活动。政治化的司法体系使得推翻这些指控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人权观察组织呼吁中国立即重新审查2015年有关国家安全的案件,无罪释放那些因行使其言论、结社、集会自由而被起诉的人员。理查森指出:“新发布的数据表明了目前政府镇压的严重程度。以模糊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拘捕和平批评政府的人士,这种趋势令人担忧,而且也是对基本自由的侵犯。”
任何只保护统治者不保护子民的国家没有存在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