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不依的中国 警方非法剥夺公民财产和自由

【博闻社】20年前,甘肃人马哈比携自产毛金41万克前往广东加工,总加工出黄金金条50条,共计9350克。他在返回甘肃途中经白云机场安检时,被机场公安局以涉嫌走私黄金罪收容审查数十天并查扣全部黄金。此后他的家属交10万保释金将他取保候审,但涉案黄金仍处于扣押状态。此后20余年,马哈比多次讨要黄金无果。当地警方称黄金已被变卖。他于去年11月向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今年2月,该公安局决定赔偿马哈比88万元,约等于按黄金被没收时的市价换算的钱数。马哈比认为黄金20年来涨价数倍,对赔偿决定不满意。后该公安局决定除88万元以外,再赔偿马112万元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共计200万元。

马哈比坚称自己想要的不是钱,而是当年被广州警方扣押的20斤黄金。美国之音对此的报道说,在《物权法》已实施了九年的中国社会,“完璧”难以“归赵”的事件仍屡见不鲜。事实上,不仅被扣押的物品讨要艰难,被无罪扣押或失踪的公民境况更是糟糕。曾因艾未未案受牵连被失踪83天的记者文涛撰文将这种感受形容为“特别随机的不安全感”。

关注此案的中国网民认为应向当地公安局追责,而不是用纳税人的钱国家赔偿。

马哈比的经历不是个案。2007年《物权法》出台以后,单是被媒体曝光的相关案例就有不少。北京人孙建龙去年申请国家赔偿,因他收藏的两幅名画26年前被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扣押。后查清孙建龙无罪后将其释放,但是警方称画作已经遗失,不予归还。上海收藏家杨韶荣收藏的200余件文物也被静安区工商局扣押超过30年。他多次向警方提出归还申请,但都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被拒。

中国民间组织民生观察室负责人刘飞跃谈到,公民财产权是最基本人权,虽然中国当局近年来不断声称人权状况有所改善,但是这些案例的发生说明事实并非如此。

他说:“即使这样的没什么政治性的案件,这方面的人权面对公权力的时候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或者说肆意被公权力践踏。这实际上就反应中国人权的现状,说明中国人权没有得到有效的尊重,另外一方面也说明法治也没得到有效的尊重。”

中国中央电视台今年3月13日推出电视专题片《“人权卫士”的人权纪录》,揭露美国人权阴暗面并指责其在人权问题上使用双重标准。这部专题片被认为是中国当局向美英等12国联合人权声明的反击。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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