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警官彼得·梁或将免于入狱服刑
|【博闻社】驻布鲁克林的联邦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周三宣布,不寻求让上月被判有罪的前纽约市警察入狱。去年,这名前警察在纽约东部的一栋楼里开枪打死了一名未携带武器的男子。此案曾引起海内外高度关注。
纽约时报说,在一份声明中,地区检察官肯·汤普森(Ken Thompson)称该案的主旨是“正义而非复仇”,并主张下月量刑时,判处彼得·梁(Peter Liang)缓刑五年,包括半年的在家监禁。
“彼得·梁之前没有犯罪记录,将来也不会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汤普森说。“因为监禁他并非保护公众的必要措施,并且因为本案情况特殊,因此无需判处监禁。”
这份声明只是给位于布鲁克林的州最高法院(State Supreme Court)法官丹尼·K·田(Danny K. Chun)提出的建议。作为彼得·梁一案的主审法官,田法官定于4月14日对这名前警察宣判。随声明一同提交给法院的还有一份正式的量刑建议书。
纽时说,汤普森办公室的声明,又一次搅动起围绕该案产生的激愤和分歧。周三当天,被害人格利的家人对检察官的决定表示谴责。
“我们为地区检察官汤普森做出这种不恰当的量刑建议感到愤慨,”格利的家人在通过警务改革社区联盟(Communities United for Police Reform)的曼德拉·琼斯(Mandela Jones)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梁警员已被判处过失杀人罪,就该为他犯下的罪行在监狱里服刑。这种量刑建议释放出的信号是,警察杀人不会承担严重的后果。”
梁警员的律师保罗·谢克特曼(Paul Shechtman)和加布里埃尔·陈(Gabriel Chin)在声明中表示,“尽管在彼得·梁是否有罪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与汤普森意见不一,但他对此案做出无需判处监禁这种客观公正和充满勇气的量刑建议,值得受到称赞。”
汤普森在他的量刑建议书中写道,彼得·梁的行为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悲剧性后果”,但他也指出,没有证据表明梁是有意杀害,甚或有意伤害格利。
格利的伴侣金伯利·巴林杰(Kimberly Ballinger)的律师斯考特·赖恩基(Scott Rynecki)表示,布鲁克林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做到了其他机构很少能做到的事——让枪击致一名无辜男子死亡的警察被绳之以法——但无需判处监禁的量刑建议,不会削弱“警察会因做出不法行为被追责这一讯息。”
太好了,黑人永远仇视中共党民,日后必有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