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回应域名管理新政:“个别条款理解有误”

网络管制【博闻社】工信部上周公布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七条引发了广泛关注,被普遍认为是加强互联网监管的最新举措。

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评论指出,这里的「接入」有多重含义,是指服务器托管还是正常的访问?政府没有给出更进一步的解释。

在引发争议之后,官方中新社报道了工信部的回应,“工信部表示,媒体对个别条款存在误解。该办法与全球域名管理体系没有根本性冲突,相关条款重点要求在境内接入的网站应使用境内注册的域名,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网站,不影响用户访问相关网络内容,不影响外国企业在华正常开展业务。”

但评论普遍认为,这一解释仍然是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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