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境外NGO管理法 美國務卿:深表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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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聞社】中國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20次會議28日下午表決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根據這項管理辦法,中國公安機
關「可以約談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以及其他負責人」。
公安機關認為備案的臨時活動有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等情形時,「可以透過中方合作單位停止臨時活動」。對此,白宮國安會及國務院皆都表達憂慮與關切,國務院發言人柯比(JohnKirby)強調,美國會與中國溝通此一議題。
白宮國安會發言人普萊斯及國務卿柯瑞28日皆發表書面聲明指出,美國對中國通過境外NGO組織的管理法案「深表關切」。
柯瑞指出,此部法律對兩國人民間的聯繫及和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將造成「負面影響」,亦為外國非營利、非政府組織及其中國合作夥伴創造「高度不確定的不利環境」。
普萊斯則敦促中國,尊重捍衛人權人士、記者、商務團體、從事發展活動的專業人士以及所有其他組成公民社會人員的權利和自由,包括保護外國NGO於中國的運作能力。
柯比則於每日新聞簡報會上指出,此項法律形成並非新的進展,美國已透過雙邊對話管道討論這一議題,公民社會及人權議題一直以來都是雙方會談主題,雖然美中雙方於上述議題上看法不同,惟此不會讓美中關係因此瓦解,「很多其他領域的合作也很重要」。(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