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要与国家领导人共商国事 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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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中国官媒报道说,近年来,陕西白河县男子谢某某以要求面见国家领导人,“探讨国共合作及钓鱼岛、文革家传古书被烧、本人是翰林后代应享受县处级以上待遇等诸多无理诉求为借口,多次到北京违法上访。还扰乱当地政府办公秩序、侮辱政府工作人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和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分别判处刑罚……近日,白河法院以谢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追缴违法所得59000元,上缴国库”。

官媒引述法院消息说,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某原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本应一心养家教子,却养成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习性。自2011年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人谢某某以“要求面见习总书记探讨国共合作及钓鱼岛;祖父坟墓藏有金麒麟、兰亭序等古宝被盗;“文革“家传古书被烧,要求政府赔偿;本人是翰林后代,应享受县处级以上待遇”等诸多无理诉求为借口,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天安门等地区违法上访。其中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谢某某因违法上访被北京市公安机关训诫8次,被白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2次;因扰乱当地政府办公秩序、侮辱政府工作人员被行政拘留各1次。被告人谢某某通过长期信访、多次非访造成当地政府信访考核和维稳工作巨大压力,其乘机向地方政府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强拿硬要财物共计59000元。

该报道还说,在日常生活期间,被告人还强拿村委会保管财产,被行政拘留1次;随意殴打他人先后被行政处罚2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行政拘留1次。另外,被告人谢某某曾因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和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分别判处刑罚。

官媒说,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多次无理非访,经多次训诫、拘留等处罚后,仍屡教不改,并以非访造成当地政府信访考核和维稳压力为手段,多次向当地政府和维稳接访人员强拿硬要财物达到59000元;其在日常生活期间,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殴打他人,屡教不改。其行为属于无事生非、借故生非,一系列寻衅滋事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达到了“情节严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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