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军事法院负责人就郭伯雄案答问
|【博聞社】新華社北京7月25日电 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军事法院负责人就案件审理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案件审理情况。
答:2016年5月3日,军事法院对军事检察院指控郭伯雄涉嫌受贿案立案。案件审理中,军事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确保案件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者调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 受贿罪。郭伯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真诚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全部追缴。综合评判全案事实情节,依法对郭伯雄判处无期 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宣判后,郭伯雄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问:如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答:军事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郭伯雄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了其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辩护律师会 见了郭伯雄,查阅了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了由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 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郭伯雄对指控的受贿犯罪事 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辩护律师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案件审理过程中,军事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了郭伯雄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 利。
问:对涉郭伯雄案其他人员如何处理?
答:对军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郭伯雄案其他人员,军事法院将严格依法进行审理,公正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