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案开庭继续:周世锋涉“颠覆国家政权案”被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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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中共官媒新华社今日报道:4日12时许,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周世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周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一如此前两天审判,天津二中院星期四(8月4日)早上开庭,至中午时分当庭宣判周世锋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官方新华社称,52岁的周世锋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此前一晚在官方微博上称,“被告人周世锋两次向法院提出书面请求,不希望家人到法院旁听庭审”,並附上手写申请书。一些维权人士对此说法提出质疑。

开审三天以来,天津法院已先后判处家庭教会长老胡石根有期徒刑七年半、判处维权人士翟岩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目前只剩维权人士勾洪国尚未出庭。

从天津二中院官博发布的照片所见,周世锋身穿白色衬衣出庭。他确认收妥天津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文书,不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与公诉人回避。

BBC引述來自法院外的消息称,法院外星期四继续满布警察,境外媒体记者采访均遭到驱赶。

包括北京市公安局在内的多地警方官博转发了周世锋出庭的消息,并辅以“警惕颜色革命”话题标签。

就在锋锐系列案开审之际,中国最高检察院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等先后上传数段来自“读家传媒”的视频。这些帖文同样加上了“警惕颜色革命”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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