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規禁止官員“妄議省委決策部署”被批評
|【博闻社】最近一個月來,江西官方連續發布《江西省直機關黨員、幹部“十不準”承諾書》《江省直機關工作紀律要求》,對當地機關幹部的穿衣、吃飯、工作以及言行提出規範,號稱要向庸、懶、散等工作作風“亮劍”。
日常行為方面,《江西省直機關工作紀律要求》規定,包括含臨時、借調、借用、跟班在內的所有省直機關工作人員都“不準穿背心、短褲、拖鞋甚至是奇裝異服上 班”。
新規對公職人員言行方面作出新的約束,例如“不準發生鬥毆、辱罵等違背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為”,如果公職人員出現了家暴、虐待老人等違背公德的行為,紀檢監察部門也會介入,作出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在工作紀律方面,新規提出:不準在辦公場所大聲喧嘩、紮堆聊天、不準帶無關人員進入辦公場所,不準上班時間做炒股、網購、娛樂、健身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等,以及“不準妄議省委決策部署等”。
新規提出的“不準妄議省委決策部署”,這在全國範圍內,也還是首次。即便承認中共從維護集中統一的前提出發,認為其規定黨員不得“妄議中央”有某種合理性,但將其繼續擴大的危險則非常顯然。
法广引述江錫鈺的評論說,省級黨委有三十多個,市級黨委有幾百個,縣級黨委有幾千個,鄉鎮級黨委有幾十萬個,從邏輯上講,如果這個頭一開,既然省級黨組織可以“不準妄議”,那鄉鎮黨組織又為何不能規定“不準妄議”呢?事實上,此前,對所謂禁止“妄議中央”規定,無論在不承認體制合法性的異議圈子,或者以承認體製為前提,要求推動改革的公知圈內,都備受批評。
批評者認為,禁止妄議,堵塞言路的後果必然是決策失誤或腐敗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