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检法三部门发布新规:有权收集个人电子数据 | 2016年9月21日 | 大陸 | 尚無留言 【博闻社】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9月20日发布的消息,中国的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按照《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尤其当电子数据面临被篡改或灭失等“危险”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可批准对其冻结保全。 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说,上述《规定》可进一步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Tags:微信, 朋友圈, 网络管制, 隐私问题 Add a Comment 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Comment:*Name:* Email Address:* Website: Save my name, email,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