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修正案(九)再取消9個死刑罪名
|【博聞社綜合】據中國媒體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在29日宣佈,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將取消9個死刑罪名,並提高對死緩罪犯執行死刑的門檻。
被取消死刑的罪名分別是: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等九個。
郎勝表示,嚴格控制死刑、逐步減少死刑是中國刑法的方向。2011年5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已經減少13個死刑罪名。但減少死刑要根據社會發展、犯罪情況的變化和當時的社會環境來決定。目前減少的這些死刑罪名都是近些年來比較少發生,有些甚至在近年來很少適用,或者有些甚至沒有適用過死刑的一些罪名
但他說,也不排除今後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現了特別嚴重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實際上在刑法裡還有一些規定,因此仍需要保留一些適用於嚴重犯罪的嚴重刑罰,比如雖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彈藥罪的死刑,但是還保留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等犯罪的死刑。
中國媒體的報導引述郎勝的介紹指出,在1997年以前,中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的過程中,新出現了一些原來在計劃經濟下不存在的一些犯罪,針對這些新的情況不斷增加一些罪名,加大對有些犯罪的處罰,同時也增加了一些死刑。從1997年全面修改刑法以後,一直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之前這段時間沒有再增加死刑罪名,從刑法修正案(八)開始減少死刑罪名。這是根據社會發展、變化來掌握刑罰的調整。
但國際反死刑人士認為,中國每年處死的囚犯人數比全世界其它國家處決死囚人數加起來還要多。不過根據美國對話基金會估計,中國近年來處決的囚犯人數逐年下降,2013年共處決2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