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學生会致张晓明公开信:收回足下荒谬言论!

1【博聞社綜合】中共駐香港代表機構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口出狂言,指香港歷史上和今後都不實行三權分立,行政長官在香港有超越其它的至高權力,顯示中共黑手開始伸向香港賴以立足於”一國兩制”這個構想的神聖基石,引起全香港嘩然。

9月13日,香港大學學生會公開致信這位唬稱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本科畢業的張姓黨棍,就其言論提出強烈質疑,要求張收回其荒謬的言論。以下為公開信全文:

致张晓明先生:

昨日,足下提出「香港不搞三权分立」论,妄想特首权力可骑劫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尝试歪曲香港现况,本会要求足下收回有关荒谬言论。

首先,梁振英虽然僭居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但根据《基本法》中权力分立与相互制衡的原则,行政长官或任何政府机关都绝不可能坐拥绝对或完全的权力,因此行政长官不能凌驾于香港现行的三权分立架构之上。依据《基本法》及各法规赋予的权力,香港的司法、立法及行政机关享有各自的权力。以行政机关(包括行政长官)为例,其权力除受制于具宪法地位的《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外,更受制于具司法复核权的司法机关和具问责权的立法会。所以,足下䚰称行政长官基于中央的授权便能避开司法、立法机关和社会大众的监察,实属不切实际的幻想。

其次,即使香港未属主权国家,香港社会亦一直依照《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建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因此三权分立必然是已化作实体的核心政治理念,绝非被足下矮化成的「参考作用」。除了《中英联合声明》第三条第三点清楚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基本法》第四章第二至四节亦分开阐述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三者各自的权限与职责。虽然主权移交多年来,本港屡受中共魔爪威胁,但三权分立的实体仍一直行之有效,香港享有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实属无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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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乃法治精神的重要原则之一。倘若行政长官能凌驾司法系统,香港社会的法治将沦为依法而治,而法律只会被政权滥用成统治人民的工具。

「每个政体或国家都有三种主要的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三种权力必须分开,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否则的话就会走向集权,使民主自由丧失。」有关三权分立的重要性先哲孟德斯鸠早在二百六十余年前的《论法的精神》里已表达得易明浅显。如今,足下此等妖言惑众,企图染指香港政治,妄想改变香港的核心价值。本会要求足下停止一切损害香港高度自治的行为,在香港的任何议题上均「自动收声」,少说为妙。

香港大学学生会社会科学学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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