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國酒茅台”商標 茅台酒廠大門拆除相關字樣

工人正在拆除「國酒」字樣。

【博闻社】位於貴州省仁懷市的貴州茅台酒廠,周六(29日)有工人拆除酒廠大門上的「國酒」字樣。據內媒報道,貴州茅台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上月12日表示,「國酒茅台」商標將於本周日(30日)前停用。

公開資料顯示,貴州茅台集團去年8月申請撤回「國酒茅台」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的聲明,並「向國家商標評委審委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意味着茅台集團放棄「國酒茅台」商標的申請。

“国酒”字样误解他人 不会被批准使用

公开资料显示,茅台首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申请发生在2001年9月,最接近成功的一次也是茅台最后一次发起申请,是2012年7月,茅台集团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获得初审通过,但在3个月的公示期内,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了多家酒企提交的异议书近百份。

汾酒:“如果驳回异议,我们继续申诉。(还要再申请复议?)对,复议!”

五粮液:“我们相信国家局能公平公正依法不予注册的裁定。”

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不予核准注册。过去17年中,茅台就国酒商标曾9度发起申请,均被驳回。法律专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

岳屾山:“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应该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另外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解的,就会被否定,不允许注册为商标。国酒茅台本身可能不具备显著性,另外容易导致他人产生误解,认为这是国家级别、国家标准的,误解国酒是中国最顶级的,所以这样的商标是不会被批准使用的。”

泸州老窖等虎视眈眈“国酒”王冠

事实上,其余酒企在一致反对茅台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同时,也觊觎着“国酒”这个金字招牌。

数据显示,过去18年间(2001年至2018年),茅台营业收入有7年为行业第一,另外11年为行业第二。如此傲人的业绩,虽不能说全部归功于“国酒”二字的宣传,惹同行眼红却是难免。

洋河股份官网信息显示,早在2013年,就有媒体提出了“新国酒”的概念。该篇报道写道,“洋河股份以白酒为主业树立企业典范,旗下‘梦之蓝’产品被追捧为‘新国酒’”。2017年,洋河股份已经在官网上大方写上了“健康领潮流,见证新国酒之美”。

此外,泸州老窖提出“浓香国酒”概念,其官网可查到此表述最早出现时间为2018年10月;山西汾酒提出“清香国酒”概念,据“酒业家”等平台提供信息,该概念由汾酒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常建伟2017年提出。

更有意思的是,不只白酒企业,连长城葡萄酒都要来沾一沾光“国酒”的光,其官网文章写道,“秉持‘中国长城,红色国酒’战略,长城葡萄酒在国内葡萄酒行业享有‘国有大事,必饮长城’的美誉。”

此外,五粮液另辟蹊径,于2012年推出白酒“国五液”,似乎是在打“国酒”擦边球的主意。不过据媒体报道,“国五液”推出后,并没有获得很多认可,其与五粮液其他产品过度同质化的定价和包装、缓慢的铺货速度和渠道建设,再加上被人质疑带有“山寨”性质的品名,使其在高端酒类市场的发展遇冷。

东网/中国新闻网/中新经纬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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