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一审宣判:司机过失致死获缓刑 已申请取保候审


【博闻社】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报道指,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替周阳春安排的2名代表律师,分别替其进行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阳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周阳春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21时14分,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阳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发现周阳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周阳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阳春仍未理会。后周阳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阳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阳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于9月6日召开了庭前会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周阳春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部分人大代表、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友到庭参加了旁听。

货拉拉乘客坠亡案司机获释后发声:做事得换位思考

9月10日,货拉拉乘客坠亡案涉事司机周阳春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当晚,其妻子李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丈夫已申请取保候审获释回家。对于该案,周阳春表示,要换位思考。

时隔近7个月再见到周阳春,李女士表示,感觉丈夫“没啥变化,和之前差不多”。李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获释后,周阳春想先见孩子,然后和亲属一起吃饭。庭审前,李女士曾透露,9月11日是大女儿12岁的生日,期待能和丈夫团圆,一起给孩子过生日。

10日下午,为周阳春辩护的法律援助律师罗一辉告诉新京报记者,周阳春当庭认罪,是否上诉还不清楚。此外,罗一辉还透露,“按照正常流程,10天以后文书才产生法律效力,这10天要继续在看守所关押,但是考虑到他有两个小孩年幼,所以我为他提了取保候审的申请。”

罗一辉表示,“他虽然当庭表示不上诉,但还是可以在以后(有效)的日子内重新调整自己的观点。”

央视/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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