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谋划加强《基本法》23条立法 或比初版更严

7月5日,香港特首李家超出席上任后首次行政会议,他在会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就《基本法》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在立法前会深入考量,希望法律是管用,立法后不用再修改。李家超上任后,多次提及《基本法》23条立法,虽没有正式时间表,但誓言一定“处理好”。

在李家超的政纲中,曾提到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5日,李家超指出,有信心对23条的立法工作“做到位”。他还表示,近期不同国家都有出台一些保障国家安全的新法律,其中包括使用普通法司法的地区,值得参考。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法条起草于1988年,香港首任特首董建华曾于其任内推动相关立法,招致香港2003年七一大游行,随“立法条例草案”被撤去,董建华承诺先搞好经济,与市民达成共识后再立法。

2020年6月30日,香港实施《港版国安法》,港府认为,《基本法》第23条所禁止的七类罪行中,只有“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两项被《港版国安法》涵盖,其他罪类只是部分被《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和《社团条例》涵盖,因此坚持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表示,李家超未在上任后立即启动《基本法》23条立法,是要用时间换空间,创造立法环境和条件,“虽然香港已经有国安法,但这是借外打内的法律,主要是针对外部势力的环节,将来就23条立法,重点是针对香港本土的活动”。

他指出,李家超希望立法后不再有任何修改,表明未来出台的新版23条更严,“他们希望23条立法能涵盖方方面面,无限扩大,包括意识形态,未来23条的内容必定比2003年时23条的初稿更严,准备好后便雷厉风行,再捉几个个案,这是惯用的方法”。

时事评论员桑普认为,李家超提到23条会参考一个普通法地区的法律,这或许是指新加坡于去年通过的“规范互联网”的立法。桑普介绍,“新加坡去年通过一个法案,允许政府命令社交媒体网站和互联网供应商披露用户的个人资料,或者屏蔽他们认为有敌意或风险的内容,可以形容就是封网,而且加强使用AI的情况,就等于说是全天候的监控”。他指出,这个立法的重点,就在于“只要政府认为有敌意就可以屏蔽,是有绝对的判断权”。

自由亚洲、环球网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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