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冲击港立法会14人 最高判罚近7年

2019年香港立法会遭“反送中”示威者冲击占领,艺人王宗尧、民主派初选案被告刘颖匡等共14人被控暴动等罪。3月15日,12名被判暴动罪名成立的被告分别被囚4年6个月至6年10个月不等,成为众多“反送中”相关暴动案之中,获刑最重的案件之一。

2019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纪念日,数百名“反送中”示威者升级行动包围立法会,不满政府拒绝回应诉求、撤回《逃犯条例》修订。他们闯入和短暂占领立法会长达三小时,议事厅和大楼内的香港区徽和多处被涂鸦破坏。有示威者宣读“七一宣言”要求港府回应民意和落实普选。事后14人被控暴动等罪名。

3月15日,案件于香港西九龙法院判决,香港本土民主派人士刘颕匡和邹家成等8人早前已承认暴动罪,王宗尧等4人经审讯后暴动罪成,另有2名涉案记者被判较轻的“非法进入或逗留会议厅”罪成。其中刘颕匡和邹家成同时身负民主派初选国安案,分别被判处4年半以及5年零一个月的刑期。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孙晓岚被判4年零9个月。

案中刑期最重的被告林锦均被判入狱6年10个月,他参与运送物资,虽未进入立法会但直接冲击立法会,破坏立法会宪制地位。审讯期间他曾透露在2019年回中国内地探亲时,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罪”扣留和盘问冲击立法会一事,被迫写下悔过书,约2个月后才获移送回港。

艺人王宗尧由于不认罪,刑期从重判监6年2个月。他在审讯时供称,当晚购买充电器后进入立法会交给所需的记者,只在大楼内逗留约5分钟便离开。法官指虽然他的参与程度属最低级,但现身也鼓励和支持了其他暴动参与者,会激发士气。

其余暴动罪成的被告均被判入狱54个月20天至82个月,两记者罚款1000至1500元。

当日作出判决的香港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李志豪表示,本案所涉暴动发生在“具独特的制宪地位和象征意义”的立法会发生,过千名示威者案发时肆无忌惮地包围立法会,“行为属对特区政府作出挑战和侮辱,意图削弱、推翻香港宪制,更是对法治的冲击”。他还称,本案暴动案中属最严重的情况,即使判处7年监禁亦不足为过。

在香港现行刑事法例下,暴动罪最高刑期是判囚10年。港府最新提出的《基本法》23条立法方案新增“叛乱罪”,以针对意图危害中国主权或香港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最高可处终身监禁。

美国之音、德国之声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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