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撤销罗冠聪等六名居英通缉港人香港护照
|6月12日,香港政府首次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基本法》23条赋予可取消护照的权力,宣布取消六名“潜逃英国”的民主活动人士的香港护照,并称他们是“无法无天的通缉犯”。遭取消香港护照的六名流亡人士为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香港劳权监察总干事蒙兆达、海外网媒《棱角》执行总监刘祖迪、英国驻港总领事馆前职员郑文杰、网台“升旗易得道”主持人霍嘉志及蔡明达。
港府在新闻稿表示,被取消护照的六人到英国后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潜藏英国后在当地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抹黑诋毁香港特区,肆意勾结外部势力,港府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强烈打击,并表示法律中有关撤销特区护照、禁向他们提供资金和处理资金等针对措施均适用于六人。
香港警方表示,以下4项措施,就全部6名有关潜逃者都适用: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及撤销特区护照等,此外,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的措施,就个别有关潜逃者适用。
同时香港警方提醒市民,除获得保安局局长批予的特许授权外,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向有关潜逃者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处理属于或由其拥有或控制的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将不动产租赁予或以其它方式提供予有关潜逃者,或向其租入不动产;与有关潜逃者成立合资企业、合伙或类似的关系,或投资于该等关系,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
对此有媒体评价,港府今次的限制,其实早已存在,早前便有港人因订阅罗冠聪的频道而被拘捕,其他限制亦因相关人士根本不会回港而作用不大,使得今次针对居英港人作出的行动似是针对英国。
面对新限制,罗冠聪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发帖表示,在2020年向英国申请难民身份时,已将香港特区护照交予英国内政部,其后成功申请庇护后,亦没有取回护照,即在2021年起已不再使用特区护照,“港府声明可谓多此一举”。但他奉劝其在港朋友,以个人安全为首要考虑,“不过,即使无法公开支持、讨论,亦请大家不要忘记,亦不要失去是非之心”。除罗冠聪外,郑文杰亦已获得英国难民身份,毋须以特区护照出入其他国家。
此外刘祖迪在社交媒体X上回应表示,事实上他只持有BNO护照,从未申请或拥有香港特区护照,“取消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何其荒谬”。
美联社、法新社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