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四大“罪名”曝光 中共坚持以言入罪
|【博闻社】“浦志强案”周二召开庭前会议,浦志强、莫少平律师、尚宝军律师参加,暂时没有会议详情。正式开审日期目前尚不清楚。网上传出浦志强案起诉书,显示四大罪名最早前代理律师透露的内容一致。起诉书中指控浦志强的“涉案微博”,基本都包括在去年网络传出的汇总资料之内。有评论认为“重点还是他在微博上的言论”,“是当局惩治网络大V的一部分”。
起诉书显示,浦志强案涉及4項指控:煽動民族仇恨、煽動分裂、非法獲取個人信息、尋釁滋事罪。没有去年11月移送检察院时的起诉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莫少平律师在今年五月曾对媒体表示,“律师方面曾在公安机关第三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份书面的律师意见,认为公安机关提出的四项指控都是不成立的。”
大陆政治反对群体一直认为浦志强案纯属政治迫害,并认为当初的去政治化辩护策略“是愚蠢的”。目前在哈佛大学访问的前维权律师滕彪曾对此表示:“这是对浦志强20多年来参与的这些维权活动进行算总账,包括他挑战双规,要求废除劳教,公开纪念六四,参加六四的研讨活动,还有实名举报周永康等等。”劳教制度被中国政府于2013年正式取消,浦志强被舆论奉为破除劳教恶法的英雄,门户网站网易还曾因此为浦志强颁发「英雄盛典」的年度大奖。虽然无法评价浦志强在此中究竟有几成贡献,但其公众形象和知名度的飙升都是令当局所忌的。
浦志强被起诉的四项涉嫌罪名中,寻衅滋事罪、煽动民族仇恨罪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均仅仅依据他在新浪微博发布的30余条微博。另外一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指的是他和财经、南方周末、新京报等媒体合作做的一些调查,同样是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问题。媒体人长平在文章中表示:“如今中国的政治犯几乎都是因言获罪。他们没有机会做超出言论之外的任何事情,比如建立组织、筹集钱款、发起行动等等。远远不到那一步,仅仅发表一些观点,写出一些文章,甚至发几条微博,当局就以重刑侍候。但是,以四项罪名(其中两项重罪)来惩罚一位好发感慨的律师,前所未有地荒唐”。
据悉起诉书指控浦志强的“涉案微博”共30余条,那些内容很多网民都发过,分析认为严惩浦志强一人,或有震慑之意。但显然这些微博并不是主因,也就是常说的“欲加之罪”。比如“说新疆是中国的,就別把它当殖民地,別当征服者和掠夺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人都为制人,都是把对方当敌人,都是荒谬的国策”、“昆明事件太血腥,凶手罪孽深重。说疆独制造恐怖,这回我信,但这是結果,不是原因。死伤极惨重,后果太不堪,你就給了我一句話,说疆独凶残你沒責任,我不滿意”等,被检方指控为“煽动民族仇恨”;另“公然辱骂他人”,或指的是包括议论毛泽东孙子毛新宇、人大代表申纪兰、质疑雷锋造假等。
浦志强入狱之时中国大陆的政治氛围相当紧张,意识形态化的宣讲充斥社交网络空间,而且在此思想指导下,当局主动出击,按照“七不讲”的氛围进行定点围剿和清除。一年后,意识形态随着政治斗争有所削弱,但是意识形态制造的恐惧感在持续强大。
中国当局将“党天下”的政治主张明确无误地贯彻在“社会主义价值观”和“依法治国”当中,为这些词汇灌注了“党至上”的上限。浦志强案的罪由不过依据三十几条微博,看起来相当荒唐,其逻辑就是以党的利益为首要的所谓“法治”。浦志强案非常通俗地说明了中国法治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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