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狀況不斷 男子持手機拍選票 當場送辦 | 2016年1月16日 | 台灣 | 尚無留言 臺灣選罷法規定,禁止以攝影器材刺 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 【博聞社記者臺灣報導】今為臺灣總統及立委大選投票日,中選會雖已針對選民宣導選舉規則多時,惟自當地時間上午八時正式投票始,各地投票選仍狀況不斷。新北市一名59歲張姓男子於圈票處圈選時,悄拿出手機拍攝已圈選好的選票,當場被工作人員發現並報警處理,警方訊後將依違反選罷法移送。 警方表示,依選罷法規定,「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並沒收查獲攝影器材。 Tags:臺灣總統大選,新北市, 選罷法 Add a Comment 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Comment:*Name:* Email Address:* Website: Save my name, email,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