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調查:21家台灣太陽能面板廠商無替中國規避反傾銷稅事實

【博聞社】歐盟12日公告,此前被認為替中國大陸廠商轉運太陽能板以規避歐盟反傾銷稅及平衡稅的21家台灣廠商,經調查後發現是真正的太陽能生產廠商,因此可豁免歐盟高達64.9%的反規避稅。

歐洲太陽能產業協會(EUProSun)向歐盟執委會控訴,台灣及馬來西亞廠商涉嫌將中國太陽能產品違規轉運至歐盟,以規避歐盟對中國太陽能產品課徵的反傾銷稅及平衡稅。

歐盟去年5月展開對中國太陽能面板經第三國轉運以規避高額課稅的調查(來源:自由時報)
歐盟去年5月展開對中國太陽能面板經第三國轉運以規避高額課稅的調查(來源:自由時報)

歐盟執委會自去年5月29日展開反規避調查,於去年12月23日公佈反規避調查初判,12日公佈終判,正式確定21家台灣太陽能廠商為真正生產商,豁免歐盟反規避稅;其餘有兩家未被豁免的小廠將被課徵64.9%的反規避稅,包括11.5%的平衡稅及53.4%的反傾銷稅。

21家豁免的台灣廠商包括茂迪、新日光、安集、友達、太陽光電、長生太陽能、益通、昱晶、同昱、英懋達、英穩達、樂福太陽能、明徽能源、全能科技、錸德、中美晶、昇陽科、光陽光電、聯景光電、元晶、有成精密。而另外兩家未能通過調查的未上市小廠則為太極、頂晶科。

台灣經濟部貿易局指出,歐盟執委會依據施行規章(EU)2016/184及(EU)2016/185,對於自台灣違規轉運的中國太陽能電池及模組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被豁免的台灣廠商出口相關產品至歐盟,須向歐盟會員國海關提出由生產者或託運商開立的有效商業發票,並聲明輸歐電池或模組,是由豁免廠商生產,同時聲明並須經開立發票有權人簽署及記載簽發日期。

(台灣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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