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張海濤終審維持一判 面臨19年刑期 妻子:我心很累很悲傷

張海濤的妻子李愛杰及兩人的孩子
張海濤的妻子李愛杰及兩人的孩子

【博聞社特別報導】因維權以及向博訊新聞網投稿議論中共時政,被新疆當局以「煽動顛覆罪」判刑的河南籍異議人士張海濤上訴案,二審今於新疆高級法院宣判,法院維持一審原判,張海濤被判監19年。張海濤的妻子李愛杰對本社表示,心裡很累很累,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未來打算,我不知道,很悲傷」。

今天的宣判只有家属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家属表示,庭审只是“走过场”,没有给律师及当事人发表意见的机会。对判决不满,将考慮继续提起申诉。

張海濤妻子李愛杰對博聞社表示,她和襁褓中孩子的生活,目前靠朋友接濟。當記者問及孩子的狀況時,李愛杰只淡淡的說,「還過去的吧。」對法庭的判決,李愛杰痛批無恥,「一切都是自導自演,完全不給我們辯解的機會」。

海外網民聲援張海濤
海外網民聲援張海濤

說到激動處,李愛杰忍不住哽咽。談到是否有見到張海濤時,李愛杰表示,當張海濤從監獄裡走出來時,兩人互看了一眼,接下來都只看到張的背影。「我不想去想,可走到這裡,只能面對」,李愛杰說。

張海濤今年一月一審被判監19年時,李愛杰任何並無收入,當時新生兒甫滿月,不知法院何時將派人強制沒收,積蓄幾將用罄,銀行卡亦被沒收,母子兩人隨時恐面臨流離失所及斷糧窘境。

除母子兩人的境況外,李愛傑今年七月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時也提到,張海濤本人在獄裡受到歧視及不平等待遇:包括給同室犯人發食物,不給他發;

還有就是兩個犯人在睡覺時擠他,有空著床位,但他就挾在中間被兩邊犯人擠著睡;自1月17日接到一審判決書後,一直戴著沈重的腳鐐;自3月6日以後沒有放過風。想起丈夫的遭遇,李愛杰幾乎天天落淚。

在二審前,種種跡象讓李愛杰認為,張海濤被輕判的可能性甚微,因她所居住的社區居委會人員出面安撫她,表達善意:「前天,社區的人過來,我感覺他們是在安慰我,就說要給我找工作,解決困難。我感覺判決如果好的話,他們不會做這樣的舉動。種種徵兆,我覺得結果不會太好。我是這樣認為的。只能抱最壞的打算」。

張海濤案是中共地方當局打壓民間維權、「以言論治罪」,並且針對海外媒體打擊報復的又一典型。

張海濤
張海濤

45歲的張海濤是河南南陽市鎮平縣籍人,1995年因所在國有企業破產被迫下崗,隨前往新疆謀生,並從事電信產品零售業。2009年,曾被新疆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拘,後來無罪、無說法地釋放。

為了維權,他開始接觸中國的司法公正問題;近幾年積極關注新疆民族問題和民生事務,熱心協助訪民維權,並在海外博訊新聞網上發表對時局的看法及不同意見。

2010年8月,曾參與《要求立即撤銷國務院< 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等勞教行政法規的公民權力主張書》的簽名活動;2014年6月4日六四25周年,他參與紀念而遭當地警方的拘禁、訊問。

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烏魯木齊市警方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抄家、刑拘,其家中銀行卡全部被凍結;後變更罪名為「尋釁滋事罪」正式逮捕;11月18日,再次被變更罪名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繼續超期關押;

2016年1月15日,被烏魯木齊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以「為境外提供情報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二罪合併執行19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2萬。張不服判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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