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開賭重判5年不涉紅十字會名譽案 輿論:杀鸡儆猴
|【博聞社綜合】中國網路名人郭美美因涉嫌開設賭場,今天北京法院一審宣判,被重判有期徒刑5年、罰金5萬元人民幣,另一名被告趙曉來則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罰金2萬元人民幣。本案不涉最受關注的郭美美害中國紅十字會信譽掃地事件,以及她被捕時曾被爆賣淫一夜可收數十萬案。
有輿論認為,郭美美被判刑,并非为证明钱的来源与红十字会的关系,而是为了证明:你敢于给党国脸上抹黑,就让你屁股坐牢底坐穿。郭美美事件最终按赌博判刑,是一个100%的杀鸡儆猴过程,只不过这个时间周期有点长。
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官方微博報導稱,在上午的庭審中,郭美美對其開設賭場罪的指控予以否認,認為自己構成的是賭博罪。另一被告趙曉來則當庭認罪。
據起訴書,郭美美曾開設賭場兩夜,賭資數額173.9萬。郭美美的辯稱:「我不是開設賭局,只是臨時約幾個朋友來打牌。」據中國相關法律,開設賭場罪最高可能面臨10年監禁。但賭博罪量刑在3年以下。引此郭美美被判5年可謂重判。
但仍有網友表示「判得太輕了」。
在下午的庭審中,公訴人出示多份證人證言,指認郭美美多次組織賭博,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犯罪行為。但郭美美表示,證言不真實,自己不認識對方。
據中國媒體報道,此次審理並未牽涉其背後「乾爹」。有微博網友留言說:「還是對乾爹紅會啥的比較感興趣。」有網友問「乾爹啥時候現身」,其他有許多網友對於郭美美與乾爹之間的關係還是無法曝光,同樣感到十分失望。
2011年6月喧騰一時的「郭美美紅十字會事件」- 郭美美曾自稱是 「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並在網絡「炫富」,引起輿論嘩然,使中國紅十字會陷入信譽危機。紅十字會在2011年7月得到的公共捐款減少了5.2億元,比6月「郭美美事件」前下降51%。
據2011年底由中國監察部、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北京劉安元律師事務所、中國商業聯合會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公布的聯合調查結果,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紅會沒有任何關係。
2013年4月,中國四川雅安發生大地震。紅十字會的賑災募捐再受公眾質疑及譴責。
正如原中國紅十字會黨組書記趙白鴿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所說:「郭美美事件三天,毀掉紅會一百年。」
資料來源:BBC、鳳凰網、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