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产超1亿和妻子一同受审 張家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获刑22年
|【博闻社】11月27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对张家口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守成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开宣判,依法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五十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王守成1965年11月生,大学文化,曾长期在张家口公安系统任职,历任宣化分局铁路南派出所所长,宣化分局皇城派出所所长,宣化分局副局长、政委等。
2013年4月,王守成任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宣化分局局长。2018年7月,王守成被查,今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他和妻子、下属一同受审。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守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河北省宣化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9.6268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共计3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非法设立“小金库”,数额945.86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其拥有的财产5521.670583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检方对王守成的起诉书中提到,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守成在担任张家口市宣化县公安局政委、宣化县公安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宣化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此外还提到,王守成参加工作至今,其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额10077.63万元,其中包括投资信托理财产品3050.73万元、保险产品2485.51万元、银行存款464.66万元、现金1000.37万元、购物卡23.153万元、金条首饰403.73万元、手表172.19万元、手机26.3万元、房产1881.28万元、车辆234.25万元、其他财产35.4万元。
王守成還以購房為名,勒索他人及利用公款在北京鳥巢附近高端小區「國奧村」購買兩套住宅,每套住宅價值2000萬元。
北京青年报等综合